高新区召开第二批事项划转协作备忘录签署会议
11月4日,高新区在丽沙会议中心召开第二批事项划转协作备忘录签署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行政审批服务工作部署,对第二批从相关部门划转到行政审批服务局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签署划转协作备忘录,厘清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和工作责任,明确审批、监管权力义务,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积极稳妥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高新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曲文岳出席会议,高新区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曲文岳指出,开展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必然要求,是优化营商环境、释放市场活力的有效途径。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既是服务企业群众、展现对外形象的窗口,也是“放管服”改革成果的集中体现,更是建立简约高效审批体系的重要载体。随着第二批事项划转,各部门要以稳定为先,以大局为重,严格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进驻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加强统一协调指导,确保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
针对事项划转中的几个关键环节,曲文岳要求,关于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问题: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工作中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确保审批工作顺利实施。对依法需要现场踏勘、审图和验收的事项,行政审批服务局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行业标准制定实施办法。审批局组织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需要相关专业人才、技术条件支持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及时指派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必要的支持,确保各环节紧密衔接、不出纰漏。对因个别部门推诿扯皮而影响审批事项办理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关于受理事项尚未办结问题:在正式签署第二批事项划转协作备忘录之前,原事项划出部门受理后尚未办结的事项,要与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好衔接,按照“谁受理、谁负责、谁办结”的原则办理,由原部门继续负责办理,并及时将是否同意审批的决议以书面形式推送给行政审批服务局,绝不能互相推诿,让企业和群众来回跑。一些尚未处理的遗留问题,原部门要继续负责,直到完结。关于信息互通问题:要加强和优化审管互动和信息双向反馈机制。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要及时将行政审批信息推送到监管部门和执法机构,监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要及时将监管和执法信息推送到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实现信息互动、资源共享,确保审批和监管无缝对接、有痕联动。要建立信息推送与接收***落实制度,各部门要选拔素质高、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及时推送和认领审管信息工作。
曲文岳强调,高新区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将其作为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的“先手棋”。各部门一定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把“店小二”“保姆式”的工作作风运用到服务企业群众、配合部门工作上来,全力推进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落到实处。对此次划转的事项,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厘清职责边界和审批、监管职责,确保职能边界清晰、各负其责,不能有交差心态,要分工不分家,不能有工作断档。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法履行划转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权后,原审批职能部门单位要把主要精力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不再行使已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权,主要负责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承担监管职能的部门单位要全方位做好监管工作,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绝不允许出现监管空白的现象,更不能因监管上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引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次事项交接后,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做好划转审批事项的承接,做好人员的组织培训工作,重新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工作时限,优化关联事项衔接,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部署,主动对接协调、勇于服务大局,确保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快速推进、快见成效,坚定不移打造政务服务效能最高、投资发展环境最优、企业群众获得感最强的“三最”城市升级版中的典范,叫响“高新区速度”“高新区效率”“高新区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