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第三中学平房拆除工程公告
一、工程单位:高青县第三中学(地址:高青县田翟路6号)。
二、工程名称:高青县第三中学平房拆除。
三、工程数量:平房35间。
四、项目要求:
1.拆除平房、清到地面原土2.需交工程押金10000元,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3.做到工完场清(含平房拆除时产生的所有垃圾);
五、工程资金两清(两不补)。
六、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3.完全满足招标产品的实质性要求,能够按时完成相应工作;
4.报名时,带押金;
5.报名开始及截止时间:2018年3月13日至2018年3月18日。
七、联系方式:高青县第三中学总务处(高青县田翟路6号);
联系电话:6987307 6987310 联系人:刘老师 史老师
高青县第三中学询价小组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