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成效明显
赫章县自开展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以来,及时出台了医疗救助方案,按照“取消病种限制、提高救助比例、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城乡医疗救助的改革发展。县民政局与县合管中心、有关医院进行协调,现已开展了特殊人群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工作,在政务服务中心和县人民医院设立服务窗口,方便符合救助条件的特困供养人员、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的精神病患者、低保家庭成员、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20世纪60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的人群,对于特困供养人员因病住院、精神病患者、20世纪60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因病住院,个人年自负医疗费用扣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含大病补充保险)已报支部分和已享受临时医疗救助金之后,其个人自负部分给予全额救助。城乡低保对象因病住院,个人年自负医疗费用扣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含大病补充保险)已报支部分和已享受临时医疗救助金之后,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自负部分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救助封顶线为20000元。自2014年以来共有8849人次享受到医疗救助,共发放医疗救助资金3125.85万元,人均受救助金额3532元。共为全县城乡低保对象缴纳合作医疗参合金 975188 人次,参合金 2917.8 万元,有效地缓解了困难群众患大病而无力医治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