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食安山东品牌宣传语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进一步推动“食安山东”品牌战略实施,树立品牌形象,彰显品牌内涵,凝聚品牌建设合力,切实提升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引领产业科学发展,保障人民“舌尖上的安全”,提高山东省食品产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食安山东”品牌宣传语。
一、征集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作品寄送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或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征集活动分为征集投稿、专家评选和公布结果三个阶段。在2018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公布评选结果,并在媒体发布。
二、征集要求
1.主题鲜明。符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食安山东”主题,体现品牌标识内涵(见***1);把握山东特点,展现山东风范。
2.创意新颖。具有独创性、排他性、生动传神,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凝聚力、感染力和传播力。
3.语言精练。要求文字简洁、规范,朗朗上口,易于推广传播,适合在户外广告、公共场所、对外宣传等领域使用。“食安山东”品牌宣传语应配以一定文字的创意说明。
4.通俗易懂。能够被广泛认同和接受,便于理解记忆,不产生歧义。
三、征集声明
1.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作者自行留存底稿。
2.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有侵权等违法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3.如收到作品中出现内容相同或相似,将按收到作品的时间先后顺序,取先投稿者作品。
4.应征作品一经入选,主办单位拥有该作品的所有权及修改、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
5.本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省食安办。
四、作品评选
省食安办为征集活动的主办单位,对征集作品进行收集、整理、评选、审定。本次征集活动设立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20名;并分别颁发证书。
五、投稿需知
投稿需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信息,并填写“食安山东”品牌宣传语作品登记表(***2)。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pxtdcc@163.com;纸质版寄至济南市经十路16122号702室,邮编:250014;联系人:张志超,联系电话:0531-88592566。
***:1“食安山东”品牌形象标识及说明.docx
2“食安山东”品牌宣传语作品登记表.docx
高青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