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正气担道义
作为一名女性,她自尊、自爱; 作为一名律师,她刚强、自信。在办案的时候,她雷厉风行、有理有节,但又不失严谨、 细致;在法庭上,她舌灿如花、剑胆琴心,极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就是山东大地人(桓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于霞。
现年36岁的于霞,在我县政法界可以说是“小有名气”。她的“名气”不仅因为她业务水平高、办案能力强,更是因为她以其独特、细腻的女性视角,维护着法律的尊言和当事人的利益,赢得了良好的执业口碑。执业口碑,几乎成了她的招牌。“从业律师已有12年了,在办案中,我遇到过很多次当事人情绪激动,表示要上访、闹事,我认为律师在办案中要发挥好‘润滑剂’和‘减压阀’的作用,应多做法律、政策的解释说明工作,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推动者。”于霞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在办案过程中,于霞不仅每年完成交办的法律援助案件,还主动在允许的范围内为社会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对于需要援助的当事人,她主动为其寻求救助途径,多方面为其解决困难。在她代理的一起某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当事人家属称无钱治病,于霞不仅主动提出免费代理,还主动协调交警部门出具垫付通知,协调保险公司履行垫付义务,在她的多方努力下,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2万元,为当事人解决了燃眉之急。
于霞给记者讲述了她曾代理过的一起案件。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女方名下的房屋归男方所有,男方名下的房屋归女方所有。离婚后,在男方想将女方名下的房屋过户时,女方竟提供了一张男方收到女方此房房款的收到条,表面上看女方已通过支付房款购买了此房,男方无奈起诉至法院。于霞接手案件后,多方取证,熟悉已掌握的双方证据,将问题尽可能细化,并尽量预测庭审中可能发生的变化。庭审中,在于霞有理有据的辩论下,女方多次修改质证意见,最后道出了是以不正当手段窃取男方签名,自己伪造的收到条。一起案件落下帷幕,于霞凭借自己的机智果敢,不仅给男方当事人避免了财产损失,也让庭审法官刮目相看。
“女方做大事,九苦一份甜。”当记者问及作为一位女律师,她会不会比男律师有更多的困难时,于霞自信地说,她之所以喜欢律师这个职业,就是因为可以在学习和成就感中享受工作,律师行业是能力和智慧的竞技场,只有不断在实践中锻炼自己,用法律知识武装自己才能巾帼不让须眉。
(岳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