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制定纪律要求严防四风回潮复燃
“端午节”将至,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发出通知,要求国资委系统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回潮复燃,并联系国资系统实际,制定出“20个严禁”纪律要求,努力营造健康、文明、廉洁、和谐的市国资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新风气,促进全市国企改革发展。
通知强调,各级党员干部要做到“二十个”严禁。即,严禁利用公款旅游、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粽子和月饼等节日礼品;严禁违规收受和提供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等;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奖金、值班补助和实物等津贴补贴;严禁利用企业内部食堂、农家乐等相互宴请、违规就餐;严禁违规打高尔夫球;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严禁组织、参加隐秘聚会,出入私人会所等隐蔽场所;严禁“走秀式”调研和“表演式”慰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利用过节巧立名目、借各种名义突击花钱;严禁党员干部参与任何形式的***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严禁举办各类没有实质内容的节日庆典和单位干部职工联欢活动;严禁违反工作纪律、值班带班纪律;严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公务接待;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娱乐、健身等;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取得、持有、使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打着“公务接待”“商务活动”“外事活动”等旗号,领取、发放、赠送上述卡或券;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或象征性付款公车私用。
通知要求国资委系统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切实绷紧“八项规定”这根弦,严防死守,确保在重要节点不出任何问题。坚持抓早抓小,加强正反两方面宣传教育,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营造廉洁文明过节的浓厚氛围。纪检监察机构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实现国资系统党风政风根本性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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