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发放2011年度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经济补助18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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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8日发表
近日,县民政局认真落实《山东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暂行办法》的规定,积极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工作。补助对象及标准为: |
信息编发:县府办信息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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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15:10:5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