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桥镇把三资管理关进制度的笼子
今年2月,武穴市花桥镇刘六西村对560亩湖田面向社会发包,镇纪委、镇财政所专管员和村民代表对湖田发包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村集体一次性收取承包费81.3万元,增加村级集体年收入16.2万元。
近年来,花桥镇把推进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监管代理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抓手,创新管理机制,推行“三项制度”,把“三资”管理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镇党委、政府及纪委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督促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对全镇41个村进行清产核资,建立健全财务收入管理、开支审批、财务决算、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完善村级资产台账和资源登记簿,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制度,将“三资”清理、土地征用补偿、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村集体债权债务、资产资源处置及群众关心的事项及时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加强经济合同管理,推进“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全面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加强制度建设,每村建立五本台账,即固定资产台账、债权债务往来台账、土地流转登记台账、家庭承包土地登记台账、资产资源承包登记台账。每种台账一式两份,村委会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各保管一份,每半年组织一次检查,看账物是否相符、看账实是否相符、看账与账是否相符,防范集体资产流失。
建立“三资”处置行为的监管制度。镇财政所设立了“三资”招投标中心,负责各村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和工程建设招投标事务,规定工程建设投资额1万元以上,村集体资产资源转让、土地权属转让标的5千元以上的项目,必须按“五议五公开”程序进行,先由村召开“两委”会,村民主理财小组研究“三资”处置意见,经村民代表会讨论表决通过,再报镇分管领导和镇“三资”招投标中心审核,公开公正公平地向社会招投标,镇纪委、财政专管员和村民代表对“三资”处置全程监督。2013年,全镇村级资产资源处置和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公开招投标36起,投标金额698万元,增加村级集体收入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