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上调新农合报销比例
报销封顶线由7.5万元调为8万元
近日,从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调度会上获悉,我市将从8月1日起全面提高“新农合”报销比例。调整后的报销封顶线由7.5万元调为8万元,为解决参合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据了解,今年以来,各级财政加大了补助力度,省、济南市及我市财政补助达到每人每年60元,农民筹资10元,每人总筹资达70元。在卫生院就诊1000元(含)以下仍实行福利报销。乡镇(街道)卫生院报销资金按参合农民每人每年30元包干使用,对本乡镇(街道)辖区内参合的残疾人每人每年多补助10元,西药费报销35%,CT、B超(含彩超)、化验等报销40%,中药费报销45%,针灸、推拿、拔罐、刮痧、理疗等中医适宜治疗项目报50%,放射、心电、住院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等项目费用报销50%-70%,对本乡镇(街道)辖区内参合的残疾人提高药费报销比例:在基本用药目录内,西药费报销40%,中药费报销50%。上述项目最高报销金额700元封顶。参合农民医药费用1001元以上部分仍享受大病报销。新调整的报销办法又增加了肾透析单病种报销政策,不设起伏线,按有效医药费的35%报销。
(记者 李艳春 通讯员 李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