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环保局扎实做好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质量自查的通知》(鲁环信控[2017]11号)精神要求,市中区环保局积极贯彻落实,高度重视污染源自动监测工作。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专人专抓具体工作。我局领导及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专门工作领导小组,细化责任分工,并抽调监察中队、监测站、监控中心的业务骨干组成专项执法小组对辖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进行专项检查。
二是组织现场检查,杜绝弄虚作假。我区共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企业8家,其中废水2家2台(套)、污水处理厂3家6台(套)、废气3家14台。对辖区内所有污染源监控点位逐一核查,逐项检查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安装,运行情况和档案记录等。
三是及时更新数据,核实基础信息。我局及时组织辖区内各排污单位、设备生产厂家、运维单位等对自动监控有关基础信息进行认真核实,填写《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表》,同时完善监控平台相关信息,确保监控设备和监控平台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
四是加大监管力度,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督促企业和第三方运营方做好日常维护管理,减少因设备故障造成监测数据异常或缺失,提高设备运行率、监测数据传输率,严防企业和第三方运营方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虚设数据、弄虚作假等的违法行为。
撰稿人:王晓云 审核人:孟令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