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严禁党政群机关新增设机构增加编制
新华网山东频道1月10日电(记者 张晓晶)山东省人事厅厅长焦连合在9日召开的全省人事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后要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增长,除***、***有明确要求的外,全省党政群机关将不再增设机构和增加人员编制。
据介绍,去年以来山东严格机构编制纪律,在全省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和公示制,人事和监察部门研究建立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体系,受理查处了机构编制违规违纪举报138件。
目前,山东省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擅自增设机构、提高机构规格和超编制配备人员等问题。对此,山东要求对增挂牌子、“打招呼”进人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山东要求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增长,除***、***有明确要求的外,全省党政群机关将不再增设机构和增加人员编制。各级党委、政府不得在上级批准的行政编制总额外越权审批行政编制或自行确定用于党政机关的编制。行政机构只能使用行政编制,不得混用事业编制。
山东还规定,对擅自增设的机构,财政部门不得纳入政府预算范围,银行不予开设账户;对擅自增加的人员,组织、人事、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不予办理录(聘)用、调配、毕业生就业、工资核定、社会保障、退役士兵安置等手续,财政部门一律不予核拨经费。按照规定实行事前备案管理的干部,组织部门未审核同意的,人事、财政部门不予核定工资计划、核拨工资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