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三项建设补贴资金使用和监管
为加强省级价格调节基金扶持我市“三项建设”项目补贴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提高省级价格调节基金扶持我市“三项建设”项目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率,最近,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市财政局开展了2011年以来已下达而尚未划拨“三项建设”项目补贴资金核查工作。在核查中,对发现尚未完成项目建设的一农业合作社和一农业生产企业提出了限期完成的要求。对限期仍未完成的,市发改局和市财政局将按有关规定收回已下达尚未完成建设部分的项目补贴资金,确保“三项建设”项目补贴资金的充分发挥作用。
自2011年以来,我市相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立足稳价惠民,通过推动以平价商店建设、蔬菜大棚建设、冷藏设施建设为重点的“三项建设”,从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对群众生活必需农副产品供销加以扶持,保障生活必需农副产品的市场供应,实现“产销对接”、“农超对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稳控生活必需的农副产品价格,切实减轻群众物价上涨的生活压力。同时,通过推动“三项建设”,引导农业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信息化发展,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为建设幸福茂名作出了积极贡献。
记者 梁雪玲 通讯员 陈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