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三大举措维护妇女儿童人身权益
今年来,我市顺应妇女儿童事业发展需要,统筹推进、精准发力,联合建立反家暴社会化联动机制,加强公权力对家庭暴力的靠前干预,有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是建立反家暴庇护阵地。市公安局、市妇联联合建立宿迁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在全市建立市县两级反家暴庇护中心、家暴投诉中心(投诉站)147个,发放家庭暴力告诫书324份。
二是用好“人身保护令”。市法院在全省发出首份反家暴人身安全保护令,自反家暴法实施以来,我市共计发放人身安全保护令33份,有力维护了妇女人身权益。
三是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市民政局推动出台《宿迁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政法机关协同推动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和保护制度,与团市委共同打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宿迁模式”,与市教育局联合在全市中小学校普遍设立“法治副校长”,与市妇联联合开展强制亲职教育工作,共同构建保护未成年人的学校、家庭、社会联合支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