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瑞沃森工业有限公司电机定子清洗及转子清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瑞沃森工业有限公司电机定子清洗及转子清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电机定子清洗及转子清理项目 |
建设单位 | 湖南瑞沃森工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荷塘区红港路429号株洲东方工具有限公司厂区内 |
环评机构 | 株洲汇丰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租赁株洲市荷塘区红港路429号株洲东方工具有限公司闲置厂房面积480m2,购置和安装主要生产设备13台(套),配套建设清洗废水处理装置和危险废物贮存间,给排水、供配电等依托出租单位。项目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计划2020年5月建成投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拟建项目施工期无明显的环境影响因素。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排水体制,营运期废水污染源主要是清洗废水,采用“调节隔油+混凝沉淀”处理工艺可达到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石油类表4一级标准),经出租单位污水管道汇入红港路城市污水管网送株洲市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集中处理达到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由于本建设项目废水及其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对纳污水体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由于对可能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的各种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可有效预防污染物下渗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营运期无明显的环境空气影响因素,对环境空气及保护目标不会有明显的不利影响。营运期主要噪声设备空压机、清洗机、行车等,噪声源强65~80dB(A),通过采用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GB12348-2008表1相应标准要求,噪声对声环境及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固体废物有废清洗剂桶、废毛刷、废润滑油、废油泥、废抛光棉和员工生活垃圾,各类固体废物均将得到安全处理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在按标准规范建设清洗废水处理、危险废物贮存等环保设施,从严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落实应急处置措施的前提下,可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