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严格落实河长制让河湖水清岸绿景更美
近年来,泗阳县始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河湖长制这一治水管水护水的新模式,以水生态修复治理为抓手,积极推动河湖长制由“有名”向“有实”转变,为振兴泗阳水利经济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该县不断完善河长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河长考核奖惩,确保河湖长制工作落到实处。明确县级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1次,带头履职尽责,扛起河长责任担当,真正做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乡镇(街道)、村级河段长每月巡河不少于4次。突破县乡村三级河长巡河(湖)18000余次,交办事项260余项,问题整改完成率达95%以上。
健全监督体系,强化部门联动。不断健全完善河湖日常巡查监管制度,配齐配足河湖巡查志愿服务队伍,进一步压实河湖管理、执法、巡查、保洁等相关责任,加大对重点地段、重点部位的巡查监管力度,确保涉及河湖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明确工作重点,抓好问题整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集中开展“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在整治“乱占”方面,坚决在规定期限内拆除违法建设和非法圈圩,有计划地实施退圩还湖;在整治“乱采”方面,实现非法采砂船“清零”;在整治“乱排”方面,严格源头管理,实行水陆共治;在整治“乱建”方面,加大推进力度,要求在完成期限内自行拆除,对拒不履行的,将依法依规强行拆除。截止目前,共拆除违章建筑50处,清理违法圈圩300余处。
为全面抓好问题整改,该县组织集中力量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排查,针对每一条河湖,凡是“四乱”问题,无论大小,都将列入问题整改范围,及时验收销号。同时制定完善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明确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确保按时限整改、按标准整改,切实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