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拨付兴化市隆康畜禽有限公司第二批贷款贴息金额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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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根据《关于做好江苏省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苏农计〔2019〕27号)和《转发财政部江苏监管局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审核意见的通知》(苏农计〔2021〕21号)要求,拟拨付兴化市隆康畜禽有限公司贷款贴息金额34.42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2021年11月5日-11日,如有异议,致电83326626,80959313。
兴化市农业农村局
兴化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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