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社会保险费收费业务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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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接上级税务部门通知,因省税务系统升级,自2020年9月11日18时起暂停社会保险费收费业务(包括银行、微信、德生小黄机等所有缴费渠道),9月16日8时起恢复社会保险费收费业务。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化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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