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市属国有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6——市国资委相关负责人就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答记者问
□保定日报记者 王金堂 11月26日,我市召开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新闻发布会。市国资委相关负责人就当前全市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工作答记者问。 问:我市国有企业今年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如何? 答:2019年前三季度,市属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77.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6%;实现利润总额13.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7%;三季度末,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242.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1%;所有者权益180.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8%。 问:我市如何贯彻落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答:在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我市坚持四个原则。 公开选择战略投资者原则。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战略投资者,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利益最大化。 最大限度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原则。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对职工合法补偿全部及时到位,保证职工充分就业机会,保证现有管理团队和员工队伍相对稳定。 发挥两个资源优势原则。充分融合投资者资本优势、体制优势和国企产业优势、地缘优势及品牌优势,建立新型混合所有制企业,培育产业集群。 奖励突出贡献者原则。改制重组后,探索多种形式分配制度,对骨干员工探索股权奖励等多种激励机制。 2019年,全面推开混合所有制改革,先后启动莲池肉联厂、保定糖厂、蔬菜水产品副食总公司、保定商业运销公司的改制工作,目前相关工作正依法依规有序推进。 问: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采取哪些措施? 答:在国企改革工作中,始终把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放在重要位置。改革启动阶段,企业改革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代会讨论通过,对职工有异议的问题,反复进行政策解释,直到职工满意为止。在改革推进阶段,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依规。在改革完成后,做好职工安置的配套服务工作。 为满足改制企业职工对国企和国有身份的强烈归属感和认同感的心理需求,配套设立职工安置服务中心,为职工提供利益维护、民事纠纷调解等日常服务,对困难职工、劳模、标兵等特殊群体给予重点帮扶。一年来,职工服务中心已为100余名职工解决再就业、遗产继承等困难。 问:在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如何确保国有资产价值最大化? 答:依法依规,严格把好“五个关口”。一是把好资产审计关。组织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对企业各类资产进行全面认真清理、核对和查实,通过盘点实物、核实账目、清查资产,彻底摸清家底。同时选聘有资质审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专项审计,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审计。确保国有资产清晰、准确和完整。 二是把好资产评估关。选聘有资质资产评估机构,实行“阳光作业”,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相关程序,对纳入改制重组范围企业资产进行价值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确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参考依据。确保国有资产价值的真实。 三是把好专家评审关。对涉及国有资产权益重大评估项目评估报告,一律组织专家进行专业评审,对报告合规性、客观性、完整性进行充分审查和评价,确保国有资产权益合法有效。 四是把好社会公示关。对企业资产评估报告及结果,由企业面向全体职工,进行七个工作日公示,接受企业职工和社会广泛监督,确保国有资产价值公开透明。 五是把好交易监督关。凡涉及国有产权及资产交易的事项,依照《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密程序、强化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必须依法进入省产权交易机构进行,保证了国有产权转让、企业增资、资产转让、大型租赁等事项,全部在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操作,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广泛征集受让方,发现资产价值,确保国有资产价值的最大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