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召开全体(扩大)会议
4月1日,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召开全体(扩大)会议,学习贯彻******关于食品安全的***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总结2020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2021年重点任务。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曹卫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陈明冠、张育林出席会议。
会上,通报了2020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和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2020年,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出台了《泰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泰州市市级部门以及驻泰有关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责任体系不断完善;实行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建设并规范运行集中监管仓6个,疫情防控扎实有效;实施“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创新实施食品安全“阳光系列”六大惠民工程,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姜堰区通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年度现场复核,靖江市通过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验收,兴化市获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泰兴市、兴化市通过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命名评价,行业发展环境更加优化。2021年,市食安委将聚焦责任落实、能力提升、问题治理、民生热点、共治共享五大方面,深化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加强技术保障能力和监管创新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全领域风险排查,严守安全底线;继续放大“阳光惠民”工程示范效应,服务产业发展;加大宣传引导和创新示范,严查大案要案,构建齐抓共管格局。会上还宣读了朱立凡市长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批示及2020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决定。兴化市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农业农村局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2020年是极为特殊的一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应对疫情考验的同时,坚持把食品安全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食品安全的部署要求,全市未发生等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和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样合格率达到99.78%,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会议强调,要强化政治意识,构建环环紧扣的责任链条。深刻认识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三个责任”,让老百姓吃得放心、吃得安心;要强化风险意识,构建一抓到底的工作体系。坚持严管产地安全,突出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监管和行为监管,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提高预防预警能力,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刑事犯罪;要强化创新意识,构建科学有效的治理模式。不断提高检验检测能力,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持续推进食品安全“阳光惠民”项目,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形成食品安全治理的“泰州模式”“泰州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