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6月12日发表
四川省南充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第13 批 2017年 8 月19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7年 8 月26日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
1 | 201708 19031 | 南充市西充县堂林乡石板河社区10组附近的垃圾填埋场,无任何环保手续,臭气熏天,废气扰民。 | 南充市 | 垃圾,大气,其他 | 2017年8月20日上午,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熊骅,副县长杨春林带领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走访和情况调查。经调查核实,信访人所指的“南充市西充县常林乡石板河社区10组附近的垃圾填埋场”,环评手续齐全。该垃圾填埋场虽采取了覆膜填埋、添加除臭剂等方式进行臭气处理,但实际上在夏季高温时段,石板河社区一带仍存在臭气扰民现象,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 | 是 | 责任县级领导:副县长杨春林;责任部门:县城管局;责任人:县城管局局长何坤。 一、短期治标。1.督促企业结合垃圾处理量和天气情况,适量增加无害化除臭药剂投放量;2.垃圾处理库区只留250-300㎡作业场地,其余实行PVC膜全覆盖和土层覆盖,以缩小臭气散发面积;3.实行错峰转运,每天晚上19:30至凌晨5:30期间,禁止拖运垃圾入场,以便对垃圾进行全覆盖处理;4.安装防爆管,对产生气体进行了无害化燃烧或分流处理。5.控制雨水入库,加强库区周边泄洪排水沟和截洪沟疏通和管理,减少渗透液积存;6.增加一套膜式处理设备,扩大渗滤液处理能力。 截至2017年8月22日,整改措施全部到位。经县环保局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垃圾填埋场进行废气检测,结果表明硫化氢、氨等排放浓度均在限值范围内。 二、长效治本:已在常林乡红豆沟村2组征地30余亩,已完成工程招标,将于2017年10月底前建成大型垃圾压缩转运站,从 11月起将生活垃圾全部运往南充焚烧场处理。 | 无 | ||||||
2 | 201708 19039 | 南充市嘉陵区凤垭山街道办“荷塘居小区”生活用水浑浊不堪,尤其是停水恢复后的自来水呈白色乳液状。 | 南充市 | 水 | 2017年8月20日,区联合调查组就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走访、核实工作。经现场核查,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一)关于生活用水浑浊不堪情况。经现场调查该水源为水库,无污染。调查中调查组发现凤垭山街道办猫儿山社区桃源居三岔路口供水主管道深埋处有漏水现象,漏水量约4T/小时。经专业人员分析,该供水主管道破损口较大,平时供水时,管内水压高于管外压力,管外物质难以进入管内。停水后,管内水压低于管外压力,加之长期漏水对管外泥土浸泡,管外泥土形成泥浆后进入管内。当再次放水时,就会出现部分居民用水浑浊现象。 (二)关于停水恢复后的自来水呈白色乳液状情况。经现场调查和专业人员分析,居民自来水停水后,管道通过排气阀涌入大量空气。再次来水后,受水的高压影响,空气与水混合。居民用水时,管内气水混合物流出水龙头时会出现白色乳液状现象(此现象在气温较高时尤为明显)。经短暂存放,气体自动排出,自来水白色乳液状现象自然消失。 | 是 | 责任县级领导:嘉陵区政府副区长:申庆超;责任县级部门:区水务局;责任县级部门主要领导:苟会平;直接责任人:罗加永。 (一)立即抢修清洗。2017年8月22日,已完成桃源居三岔路口漏水管网抢修,2017年8月23日凌晨,完成对供水设施的清洗,供水正常,浑浊现象消失。 (二)迅速检测水质。2017年8月20日,区疾控中心对石龙桥水厂水质进行抽样检测,所检测的各项指标全部合格,并于8月23日向用户公布水质检测情况。 (三)提升供水能力。由区水务局负责,凤垭街道办、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石龙桥水厂协助,加大治水能力建设。2017年10月31日前增加一体化治水设施一台,治水量200T/日。 (四)提高管理水平。由区水务局负责,凤垭街道办、石龙桥水厂协助,加强水厂治水管理。一是责成水厂严格按规定,对水质进行达标处理。二是保证24小时不间断治水(除清洗治水设施、抢修管道外)。三是督促水厂定期清洗治水设施。其中:每5日清洗一次处理池,每15日清洗一次清水池。四是加强水厂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 无 | ||||||
3 | 201708 19043 | 南充市嘉陵区文峰镇猫儿山垃圾处理厂旁边的盛立达建材(砂石加工料厂),生产废气污染严重,设备噪声扰民;来往运输车辆跑冒漏情况严重;且该厂未执行砂石禁运的要求,运输车辆一直在违规运输。 | 南充市 | 大气,噪声,其他 | 经查,该公司有采砂权但未办理采砂许可证,也未办理环评手续。(一)公司已按汛期要求停止破口料生产,仅在销售存量砂石,无废气产生。但其控污设施不全:现场仅有除尘降噪设备1台、简易喷淋装置1套;场内运输便道未硬化,采用水管降尘和冲洗车辆,喷头数量少且喷淋水压不够;出场清洗池不规范;洗车水未沉淀有直排问题;堆码场未按规范进行围挡封闭;存料采用防尘网覆盖不规范。信访人反映生产废气污染严重情况属实。(二)该砂石厂周边800米以内已无居民,虽已停止加工生产,但有砂石铲车在作业、砂石运输车辆进出,对800米以外的居民仍有一定影响。信访人反映设备噪声扰民情况属实。(三)进出该公司车辆全部冲洗并覆盖出场,因管理缺位,个别运输车辆执行规定不严,有存在跑冒漏现象。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四)目前,嘉陵区只有限运交易时间(每日21:00至次日早晨6:00),没有砂石禁运规定。如运输车辆在限运时段运输,就属于违规运输。信访人反映违规运输属实。 | 是 | 该案件由嘉陵区政府副区长申庆超为包案县级领导,责任单位嘉陵区交通运输局,具体落实整改责任人张鑫。(一)实施立案查处。8月20日,嘉陵区环保局已责令该公司停产整顿,同时嘉陵区水务局也对该公司下达了停产公告。8月25日,嘉陵区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下下达了《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川环法南嘉环罚字[2017]72号),处罚款为414000.00元。(二)完善合法手续。目前嘉陵区政府正在组织编制嘉陵江嘉陵区段河道采砂规划,待规划确定后,如果该公司符合该规划则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如果该公司不符合该规划,则依法查处。(三)出台相关制度。由嘉陵区水务局、交通运输局联合行文报送区政府,于2017年9月30日出台《嘉陵区砂石堆码场建设管理办法》,让生产企业有法可依。(四)完善治污设施。由嘉陵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水务局、区海事处配合,责令该公司在2017年12月31日前按规范完善堆码场,添置除尘降噪设备和隔离设施,规范车辆冲洗池,硬化场内运输便道,按规定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平整,加强喷水、覆盖密闭等防尘降噪和防砂石泄露等措施。(五)强化运输管理。由嘉陵区交通运输局牵头,交警大队、区运管局配合,现场派驻路政、交警、运管人员监管,对运输车辆按额定装载、封闭运输,防止车辆超限、冒载损毁、污染路面。责成公司严格执行限运规定,不进行夜间运输(每日21:00至次日早晨6:00)扰民。(六)管控治超源头。由嘉陵区道安办负责,责令该公司于2017年9月30日前在堆码场或进出堆场道路安装计重、监控设备,按额定装载运输。嘉陵区人民政府已将信访事项在砂石场醒目位置和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 无 | ||||||
4 | 信201708 19039 | 南充市南部县王家镇饮用水源污染严重。王家镇下游嘉陵东建设水电站形成死水,加上镇上污水不处理直排河中,西河成为污水河。 | 南充市 | 水 | 经现场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 1、王家镇自来水厂西河取水口上下游及周围河面有水葫芦、枯枝等杂物,水体呈现绿色。取水口上游1公里内有老百姓零星圈养家禽,污染水体;取水口下游保护区内有3个分散排污口和1个较大排污口。 2、西河王家镇段处于电站回水区,河流流速缓慢,水体自我净化能力较弱。 3、王家场镇无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全部直接排入西河。场镇西河沿线共有污水集中排放口12处,还分布有大量单户居民分散排污口。王家镇中学、小学、卫生院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简单处理后流入场镇污水暗沟,最后直接排入西河。 | 是 | 县级责任领导:南部县委常委、副县长蒲冠舟;责任单位;南部县水务局;整改直接责任人:南部县水务局副局长雍文刚。 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如下整改方案:一是立即对西河取水口保护区附近3处分散排污口进行整治。二是立即组织人员对水厂取水口周围及西河上下游水域漂浮物进行打捞,取缔了取水口上游1公里内家禽养殖。三是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及出厂水、末梢水水质检测,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四是由南部县城乡水务公司负责尽快推进王家新水厂建设,2018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运,确保群众饮水安全。五是由县城乡水务公司建设王家镇污水处理站,于2018年10月31日前建成投运,解决污水直排问题。 截至8月23日,王家镇政府已对西河王家段水葫芦等漂浮物进行清理打捞,取缔了取水口上游1公里农户家禽养殖,完成了自来水厂水池清洗,完成取水口附近散户化粪池选址、规划等工作。王家镇新自来水厂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正按照计划有序推进。 | 无 | ||||||
5 | 信201708 19042 | 南充市李渡镇没有污水处理厂,污水直接排放。 | 南充市 | 水 | 2017年8月20日,区联合调查组就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李渡场镇排水管网建设滞后,雨污分流管网设施不完善,至今没有污水处理厂,导致场镇生活污水直排。 | 是 | 责任县级领导:嘉陵区政府副区长:申庆超;责任县级部门:区水务局;责任县级部门主要领导:苟会平;直接责任人:罗加永。 (一)启动应急措施。2017年9月30日前,在李渡镇污水口安装污水应急预处理一体化设施一套,现正在审批采购过程中。 (二)建设治污系统。由区水务局负责,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国土局、区建设局和李渡镇人民政府协助,加快推进嘉陵区乡镇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李渡镇污水处理厂是该项目的单元工程)。2017年9月15日前完成乡镇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建议书和报区政府审批立项;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可研、咨询服务公司的政府采购;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报告、物有所值评价方案、实施方案并通过审批程序;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PPP投资公司的资格预审;2018年1月15日之前完成项目公开招标;2018年1月30日之前,启动项目建设(李渡镇污水处理厂作为首批开工项目,计划2018年11月30日前完工并投入试运行);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PPP包内所有项目。 | 无 | ||||||
6 | 信201708 19168 | 南充市仪陇县复兴镇环保项目所排污水未经处理,复兴镇双星庙村罗某养殖场化粪池未启用,直接将污水排入河中,阳某养鸡养鸭粪便也未经处理。加上村集体垃圾池建于河边,垃圾未及时处理,就会滚落河中,导致河水变成臭水沟。 | 南充市 | 水、垃圾 | 经查,仪陇县复兴镇环保项目所排污水未经处理的情况属实;复兴镇双星庙村罗某养殖场化粪池未启用而将污水排入河中,阳某养鸡养鸭粪便也未经处理,以及村集体垃圾池建于河边,垃圾未及时处理,导致河水变成臭水沟的问题情况属实。 | 是 | 该信访案件由副县长陈智同志包案,县水务局为牵头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林峰;责任人:唐勇。住建局、农牧业局、供排水管理总站、县环保局、复兴镇等相关单位协办,整改措施如下: 一、关于仪陇县复兴场镇污水整治。1.分三个阶段完成复兴场镇污水收集管网整改建设:①完成管网测绘。9月15日前完成对场镇拟建的支管网及入户网进行测绘;②完成项目评审。10月10日前完成《复兴场镇污水支管网及入户管网建设方案》和《施工图设计》编制、预算编制、施工图汇审、《仪陇县复兴镇污水支管网及入户管网工程建设项目》财政评审等相关工作;③完成管网建设。2018年4月底前以复兴商贸街为主的污水支管网及入户管网基本建成,建设过程中每完成一条管网建设就将其接入到主管网,实现河道水质逐渐改善。2.县政府责令G425施工单位立即修复损坏的污水主管网,县环保局督促成都中山创环保公司做好污水处理厂厂区环境卫生,修复锈损设备,确保污水一旦进入即能规范处理,达标排放。 二、关于复兴镇双星庙村个体养殖户畜禽污染整治。1.控制规模。落实复兴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何俊监管,限制罗昌林养猪场年出栏肥猪控制在50头以下。责成业主8月25日前完成猪场外雨水沟的维修整治,加高沼气池出料口和集液池加盖板,做好粪污充分利用。2.改善环境。责成养鸡场业主阳绍礼于8月22日前完成养鸡棚地面硬化、及时清粪消毒、减量饲养;目前业主已完成鸡棚地面硬化和放养场地消毒,并做到经常清理鸡粪。3.更新设施。8月21日上午复兴镇政府组织人员对双星庙村垃圾池进行拆除,并做好清洗和消毒工作;同时在双星庙村远离河沟的三、四社各新建垃圾池一口,将于8月26日完工,并落实了5组村民阳天跃作为垃圾清运人员,彻底解决居民生活垃圾污染河沟的问题。 | 无 | ||||||
7 | 信201708 19169 | 南充市义兴镇生猪定点屠宰场未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将污水直接排放于河水中,屠宰点距居民集中区不足100米,凌晨杀猪产生噪声扰民,且该屠宰场距垃圾回收站不足2米,品质堪忧。 | 南充市 | 水、噪声 | 2017年8月20日上午,县委副书记廖先毅,副县长何德清、杨春林带领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执法人员,到信访人反映的现场进行了实地走访和情况核实。 (一)关于“南充市义兴镇生猪定点屠宰场未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将污水直接排放于河水中”问题。经查,该场近期日屠宰量约为50头,日排放污水6吨左右。该场将经卡氏工艺流程处理后未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13457-92)中表3一级标准的废水(依据2017年8月20日县环保局委托阆中市监测站监测报告-阆环监字(2017)第197号)排入河流现象。 (二)关于“屠宰点距居民集中区不足100米,凌晨杀猪产生噪声扰民”问题。屠宰场周边100米范围内有2户居民,由于屠宰生猪没有使用电麻设备,作业时间一般为凌晨3:00-5:00左右,确实存在噪声扰民现象; (三)关于“该屠宰场距垃圾回收站不足2米,品质堪忧”问题。该场距离约4米处有一座压缩式垃圾回收站,主要是用于收集、压缩、转运至县城垃圾填埋场处理,并定期清扫消毒。但因相距太近,确实存在环境隐患。 | 是 | 责任县级领导:县委副书记廖先毅、县政府副县长何德清、政协副主席何碧琼(义兴河河长); 责任部门:县农牧业局。责任人:县农牧业局局长郭峥嵘。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立案查处。由县环保局负责,对义兴镇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了立案调查。立案调查期间,责令企业停止经营。待污水达标排放、噪音控制到位,以及垃圾站搬迁完成后,由农牧业局、环保局负责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开业屠宰。 二、清理河道。由义兴镇负责,于8月21日上午,组织施工队伍完成了义兴河河道水面漂浮物打捞、两岸生活垃圾和枯枝树叶收集工作,并定期组织实施,确保河面清洁、流水畅通。 三、达标排放。由县农牧业局负责监管,屠宰场产生的污水经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表3的一级排放标准后排放;或义兴镇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用后,产生的污水排放标准可放宽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表3的三级排放标准,接入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再次处理排放。 四、实施降噪。由县农牧业局负责,督促企业完成屠宰场电麻致昏设备安装,有效杜绝了噪声扰民。 五、建立长效。由县城管局牵头,组织县国土局、规划局、义兴镇等部门对垃圾压缩站进行了搬迁选址工作,拟于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搬迁。 | 西充县纪委(监察局)于8月20日同步启动问责追责。 (一)给予义兴片区中心畜牧兽医站副站长庞胜书面诫勉六个月; (二)对县农牧业局总农艺师张建军提醒谈话; (三)责成县农牧业局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监管,并做好周边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 | ||||||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2 12:24:2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