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凤镇新市政亮化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京平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京双牌石城镇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标人”)的委托,代理组织和凤镇新市政亮化工程项目(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工作,现邀请有意向且满足基本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凤镇新市政亮化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NJPC-2021CS002
三、项目需求:和凤镇新市政亮化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清单和磋商文件
四、最高限价:390万元
五、服务期:作业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开始,60日历天内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
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一年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专业设备说明、技术管理人员情况说明、专业技术资质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携带有效期内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上资料另提供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南京平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处)现场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代理机构地址:溧水区南方绿邸4幢103室,未取得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23日起至2021年11月29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8: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八、集中考察或答疑
不组织集中考察。投标人自行前往,如有疑问请和联系人沟通。
九、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十、磋商文件接收信息:
磋商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12月3日09:00(北京时间)
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日09:30(北京时间)
磋商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溧水区和凤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十一、磋商有关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2021年12月3日09: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南京市溧水区和凤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磋商文件份数: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十二、其他:
1、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要求: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会议,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磋商文件。
十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双牌石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溧水区和凤镇 招标人邮编:211216 招标人联系人:张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57462211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平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溧水区南方绿邸4幢103室 代理机构邮编:211200 代理机构联系人:方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57226218/137****1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