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存续未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现场核查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
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主体数据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川市监[2021]95号)文件要求,需对我县无法取得联系市场主体实施现场核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对无法取得联系的81户市场主体开展现场核查(名单见***1)。
二、检查人员
各市场监管所安排执法人员负责对属于本辖区内的市场主体开展检查。
三、检查要求
执法人员通过到市场主体登记的住所开展现场检查,能联系上的督促其在8月10日前到县政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开展营业执照的换发工作,无法联系上的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见***2)和拍照取证,现场检查笔录侧重记录无法找到当事人,作为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法定依据。对无法取得联系制作的检查笔录和拍照资料一并交注册股存档,检查笔录执法人员务必签字。
四、时间要求
现场检查工作务必于8月9日前完成,8月10日前上交相关资料。
***:1.市场主体名单
2.现场笔录
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