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南京市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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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9日发表
各医疗单位:
现将南京市卫健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南京市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具体事项如下:
1、各医疗单位自查截止时间为6月25日。
2、每个医疗单位一份自查表(社区卫生服务站单独一份),填写后盖单位公章后做成PDF(或照片)进行上报。
3、上报联系人:陈标 电话:52281798 QQ;983625830
附 1.宁卫医政〔2019〕17号关于印发南京市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2.医疗乱象整治附表(4.24).xlsx
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科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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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00:33:3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