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司法局四举措助力安全生产工作
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助力夯实筑牢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为全区安全生产提供优质法治保障。
一是部署“专项措施”,落实治本安全观。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迅速制定《江宁区司法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司法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增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专题部署安全生产月工作,制订《关于开展江宁区司法局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深入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层层压实部门监管和主体责任。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筑牢日常安全线。在全系统先后开展8次安全生产专项大排查工作,重点对电动车、办公用房等进行排查,在重要节假日和时间节点做好安全提醒,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组织开展专题安全生产知识讲座,邀请区应急管理局专家为全系统人员作培训讲课,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通过剖析典型案例,总结各个安全事故的教训和经验,重点讲预防事故发生和自救逃生方法。强化矫正对象清查,通过集中教育、谈心谈话、***走访、电话网络、平台核查等多种形式对矫正对象进行全面清查,综合运用教育、管控、疏导、帮扶手段及时消除隐患,防止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实现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安全目标。
三是构建“法治一体”,建立法律安全盾。配合有关部门起草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区政府受理的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案件,对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增强安全生产领域两法衔接工作指导性和针对性,完善工作机制,每年组织召开不少于两次安全生产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实现行政处罚、刑事侦查和责任追究同步进行,无缝衔接。督促区应急管理局加强案件移送,严格责任追究,杜绝以罚代刑现象发生。
四是统筹“法律服务”,织密社会稳定网。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全区法治宣传整体规划,结合法治宣传月和“法律六进”活动,线上线下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努力营造全区安全生产法治氛围。组建律师服务团,借力“法企同行·千所帮万企”专项活动,积极组织律师进企开展“法治体检”,律所先后对188家重点企业进行“菜单式”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为600余家企业开展法律体检,帮助企业查找风险点800余个,发布防控举措和法律建议140余条,研发法律服务产品90余件,从源头上帮助企业消除纠纷隐患,切实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强化“区街村”三级调委会建设,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有针对性做好处置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的力量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突出法律援助兜底,加强弱势群体帮扶。对于劳动纠纷案件、弱势群体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案件,开通绿色通道,采用由援助律师现场直接受理,直接立案的服务模式,真正做到快捷有效的服务当事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