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0196号提案答复
关于对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0196号提案答复
许晓宁委员:
您在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强单用途预付卡监管”的提案,经区政协转到商务局后,我局非常重视,指定专人来负责办理,并对提案的内容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商务部门在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方面工作职责
关于对预付卡的管理涉及许多部门。商务部门处理单用途预付卡主要依据2012年国家商务部出台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商务部2012年9号令)。9号令规定对从事“三大行业”(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由商务部门对其发卡行为进行备案管理;对法人发卡企业从“三项制度”方面进行规范,即实名购卡、非现金购卡和限额发卡制度。备案管理分三级: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在省商务厅备案、规模发卡企业在市商务局备案以及其他发卡企业在区商务局备案。区内大多属于连锁企业,目前商务部门没有发卡备案企业,规模以上的法人企业均在市级商务部门备案。
二、主动作为,加强预付卡消费纠纷处理工作
2017年7月1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正式实施,条例中大幅拓宽商务部门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监管范围。区商务局在未建立相应的执法队伍的基础上,根据职能现状履行对商家发行单用途预付卡行为规范、监管和纠纷调解职责。2019年共处理预付卡类12345工单900起,涉及家政、餐饮、美容美发、健身和洗车等多个行业。结合12345投诉工单处理需要,采取了多种形式的检查:一是对一些投诉问题较多的企业进行了约谈,如壹启健身、华仔美发、英派斯健身及JOE JOES美发等,进行了见面了解核实情况,督促企业完善投诉解决机制。二是对于集中投诉较多的商家多次现场调查,进行政策解读,督促企业及时整改。三是对投诉商家情况不明的投诉工单,组织人员现场进行了核实,了解商家发卡状况,宣传预付卡类相关法律政策,要求商家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三、职能权限的转隶情况
2019年年初我局根据市商务局调整后的三定方案,在新的三定方案中明确只负责管理单用途预付卡备案管理工作,不涉及到执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与我局就区级部门“三定”职责分工进行了交接确认,内容主要是涉及到“建立部门间执法工作协调机制。区商务局在行业管理中发现违法线索需要查处的,移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查办案件中的有关政策、规定存在疑问时,提请区商务局予以协助。”
鉴于目前商务执法工作已移交的情况下,我局也将进一步理顺部门间的执法工作关系,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在行业管理方面做好法人发卡企业的备案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为群众真正解决好预付卡消费投诉问题。
雨花台区商务局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