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0年第3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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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8日发表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网上发布了《省市场监管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9期)》,其中涉及我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我局对我市生产不合格食品的相关企业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南京华香园食品有限公司受南京川保列贸易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蔓越莓烤麸块,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已搬离,查无下落,上述产品不合格报告无法送达。已将该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社会公示。江宁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对该案件中止调查。
特此公告。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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