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委办关于做好2020年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国庆”“中秋”即将来临,确保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是全区安全生产战线的重要政治任务。为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加强节前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精神,深入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将节前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区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担当,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三个必须”(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针对节日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加强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规程,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整改发现安全隐患。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一)突出抓好以高层建筑、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等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消防设施损坏和习惯性消防违规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整改各类消防隐患。
(二)突出抓好建筑施工现场安全,以控制和减少事故为重点,防坍塌、高空坠落事故,加强对施工现场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民工宿舍等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三)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使用单位为重点,检查各加油(气)站是否存在安全管理制度不到位、不遵守操作规程的现象,学校、医院、污水处理厂、水厂等单位是否存在危化品管控不到位等行为。
(四)突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重点,检查非法安装、非法使用、无证操作,不按时检测检验等违法违章行为。
(五)突出对宾馆饭店、旅游景点、文娱场所为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设施是否配齐,是否按规定组织演练。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市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总要求,在深入查摆问题的基础上,对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行专题研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再安排、再部署、扎实推进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强化督促,以检查促整改、以督查促提升,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通过检查切实解决一批实际问题,确保节日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三)严格要求。各单位要坚持标准,认真组织,切忌应付走过场。
(四)加强值班。节日期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掌握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遇有突发情况及时向应急值班室(电话:83685667)汇报。
***: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宁安委办〔2020〕139号)
玄武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