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荣获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
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各地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有效转化路径。10月9日,生态环境部授予江苏6个市县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泰州成为获此殊荣的唯一设区市。
近年来,泰州市强化生态保护与建设,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一是抓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在姜堰区和海陵区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基础上,深入落实“935”行动计划,持续抓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大力推进生态经济、绿色发展,积极推进市本级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二是抓好生态红线保护区域管理。通过平板终端实时定位、红线边界查询、距离和面积测定、企业信息查询等手段对生态保护红线进行长效监管。结合实地核实卫星遥感监测,依托红线地理信息系统,加强生态红线区域执法和监督管理,对生态红线保护区域进行检查,清理违规项目,恢复生态功能,同时将相关数据录入平台,实行动态管理。三是推动“三线一单”成果发布运用。结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三大类管控单元,针对不同管控单元差异化的环境准入要求辅助项目决策及环境管理工作,从而进一步强化国土空间的环境管控,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精准化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