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启动食品安全乡镇创建活动
近日,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扬州市食品安全乡(镇)创建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食品安全乡镇创建活动。该市计划到2015年底创成10家以上食品安全乡(镇),3年内所有县(市、区)达到江苏省食品安全城市的标准要求。
据悉,食品安全乡镇创建工作明确,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重点测评指标包括:每年开展蔬菜农残速测200批次以上,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不超标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无注水肉、病畜肉上市,农产品定量抽检合格率98%以上,食品质量抽检综合合格率达95%以上,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办理率达100%,学校食堂、餐饮单位分级管理实施率达100%,食品安全投诉处理率达100%,食品安全消费者满意度达80%以上。
本次创建标准重点突出19大项,即乡镇政府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投入力度;乡镇、村(居委会)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按乡镇或区域设立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在乡镇设立食品安全办公室;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助理,村(居委会)协管员设置全覆盖;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综合治理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