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推进新时代泰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意见
近日,中共泰州市委办公室、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进新时代泰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泰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制度性、系统性安排。这是泰州民政领域市级层面首次出台的一部完整系统的政策文件。
《意见》共分为三个部分,明确了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到2022年,基本民生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幅年均不低于5%,总体补差水平60%以上,困难群众精准救助率99%以上;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面达到标准,城市、农村社区平均拥有登记(备案)社区社会组织分别不少于12个、6个;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更加优化,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机构床位数比例不低于60%,接受***服务居家老年人数占老年人口总数比例不低于15%,婚姻登记合格率100%,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到90%;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民政事业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意见》围绕落实******“三聚三基”(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省政府“高质量现代民政建设六大体系”(高质量基本民生保障体系、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儿童福利服务体系、高质量社会力量参与体系、高质量城乡社区治理体系、高质量专项社会服务体系)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泰州实际,提出了基本民生保障、养老服务、城乡社区治理、社会力量参与、专项社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五大行动,明确了强化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推进救助机制改革、加强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落实残疾人困难帮扶和权益保障、建立特殊群体探访慰问制度、完善养老服务设施、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优化养老服务环境、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构建现代社会组织体系、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发展慈善事业、加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完善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区划地名专项管理服务等二十项重点工作。
《意见》聚焦解决当前民政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和困难问题,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投入保障、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突出强调了各级政府对民政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规定了加大民政资金投入、加强基层工作力量等一些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