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铁东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铁东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铁东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0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和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新时代铁东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
1.强化法治政府建设顶层设计。落实推进上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紧密结合铁东实际,研究制定《鞍山市铁东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分工方案。
2.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中办、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及我省实施细则,研究解决各领域、各部门、各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学法制度。
3.维护宪法法律尊严和权威。落实宪法全面实施工作保障机制,认真组织开展第三个“12·4”宪法宣传周活动,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意识,在全区努力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氛围。
二、加快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4.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执行。认真落实***及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辽宁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全面实施外商投资保护法律法规,建立外商投诉举报机制,畅通举报途径,公开受理条件和举报电话,按省政府部署落实外资企业投诉机制。
5.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市场准入行政许可事项,大幅放宽市场准入。进一步推行清单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开展区级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备案管理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强化全域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巩固试点成果。
6.加强诚信政府建设。认真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诚信政府建设的决定》等文件要求,完善政务信用管理体系,完善失信惩戒和责任追究机制,规范政府机关在重点领域的诚信行为,继续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促进各街道、各部门守信践诺。
7.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开工复工法律服务,为促进企业依法防控疫情、有序复工复产、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和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针对中小企业在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法律问题,提供免费“法治体检”,促进中小企业全面健康发展。
三、推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8.精心组织实施。落实我省《关于开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辽宁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评价指标体系》《辽宁省关于开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测评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动员部署,对照指标体系做好自查,认真查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短板、弱项,落实措施,加快整改,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组织申报,积极配合相关机构单位做好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和实地核查工作。
9.强化日常管理。认真总结各领域、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典型经验,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有效促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协同推进、整体提升。
四、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0.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决定程序和责任追究制度。
11.加大法制审核力度。落实《辽宁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坚决遏制部门和地方违法文件、“奇葩”文件出台。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和备案审查制度,提高科学决策质量和效率。
12.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面加强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办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政府机关依法决策中的作用。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3.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行政执法队伍职能,配合上级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14.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巩固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执法单位全覆盖。编制《鞍山市铁东区2020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深入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等制度措施。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实现执法信息综合管理、执法数据汇集和信息共享。
六、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15.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落实《关于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推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继续开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完善人民调解中心(非诉讼调解中心)职能,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律师调解、行政复议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在全区行政村设立“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街道个人调解室。
16.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法律服务资源整合,推进律师、法律援助、调解等业务全面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年底前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有效运行率100%,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成率100%。
17.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推动法治乡村建设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法治在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中的保障作用。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法治建设,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18.进一步提升全民普法实效性。做好“七五”普法计划执行情况检查验收工作。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鞍山市铁东区区直机关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开展“社会治理 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9.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监察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支持配合纪委监委机关对政府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坚持重大事项依法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主动向政协通报,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贯彻落实关于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行政机关应诉率达到100%。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20.强化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进一步做好政府督查工作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统一部署,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要求,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依法保障审计机关独立行使监督权,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
21.保障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法依规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核实、处置机制,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及时有效应对舆情,正确引导舆情。
八、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22.提高各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加强领导干部任职前宪法、法律知识考查,考查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建立法治专题讲座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23.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落实《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不断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加大政府法治、行政执法等法治专门队伍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法治专门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