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亮点纷呈
近年来,县司法局不断强化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创新工作机制,规范业务流程,使调解质量不断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逐渐显现,人民调解工作实现规范化发展,各项工作有声有色、亮点纷呈。
健全基层调解组织,建立部门联动调解机制。为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依据基层调解委员会建设标准,该局对全县174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自检自查,重新审核并聘任了67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进一步规范了村级(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标准,提出了村级调委会总体建设要求,统一发放人民调解纠纷登记本,规范了纠纷登记、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并对人民调解文书档案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统一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同时,不断完善“三调联动”大调解体系,创新调解机制,在黄沙坨镇、新开河镇、桓洞镇建立了警民联调工作室,开展警民联调工作。加强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建设,积极与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社会团体组织沟通联系,不断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与县信访局、卫生局联合成立了台安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现已成功调解医疗纠纷1起,涉及金额5万余元。
强化法律知识培训,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机制。根据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状况和具体要求,该局组织学习宣传新政策、新法律(法规),推动司法系统内“六五”普法,促进党员干部法律素质不断提高。积极举办、参加各类学习班、培训班和研讨班,不断提高机关、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办公自动化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网上办公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一系列以提高组织协调方面技能为主的专项培训,逐步提升基层司法调解队伍的综合素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人民调解员入法庭学习活动,建立与法院各派出法庭对口联络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日常联络工作,按照行政管辖区域划分成四个小组,各级基层人民调解员可自行选择地点进行旁听、咨询、讨论等。利用远程教育培训系统,邀请县法院律师对全县基层调解员进行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技巧和准确应用法律化解疑难纠纷的综合能力。
摸底排查重点人群,开展全域覆盖的专项行动。组织各基层司法所对全县各镇场街道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全面摸排,经初步统计,全县精神障碍患者共621人,有183人正在治疗或曾经得到治疗,全部得到有效控制。开展***组织人员大排查、大摸底活动,对排查出的***组织人员造册登记、***调查,协助地方政府、综治部门进行管控。在全县人民调解工作中广泛开展“筑防线、保平安”活动,积极排查社会矛盾纠纷,采取多种措施进行矛盾纠纷化解,并结合排查调处专项活动的开展,认真抓好人民调解组织的整顿规范工作。加大春节和“两会”期间矛盾排查工作力度,制定有效应急预案。以镇、场、街道为单位,通过查阅资料、入村调查等方式,对具有安全隐患的各类重点人群进行全面摸排,登记管理,力争做到无一遗漏。
开展诉调对接工作,推进***服务的工作机制。该局与县法院联合印发了《台安县开展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制定了相关工作原则、工作制度,明确了诉调对接工作人民调解组织的职责。各基层司法所与各派出法庭建立了联席例会制度、调解指导员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等,定期交流工作经验、通报工作情况、交换工作信息、研究对策措施等,并在各基层派出法庭设立了专门的人民调解办公室。自开展诉调对接工作以来,真正地做到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送***的服务,实现了良性、有序的对接平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诉讼调解三项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调解工作模式得到进一步完善。
加强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提高为民服务质量。该局积极协调基层党委、政府加大对司法所的建设投入,持续改善办公条件,巩固司法行政工作的前沿阵地。2014年,桓洞镇司法所、新台镇司法所置换办公用房,改造了办公环境,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走在了全市前列。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全省统一制作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的通知要求,台安县共制作和悬挂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174个,其中村级调委会标牌153个,镇级调委会标牌17个,专业调委会标牌4个。2014年,台安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各类纠纷1836件,调成率98%以上,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0000多人次,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