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发挥土地的宏观调控作用,提高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要求,结合我市过去5年的供地情况及市政府2015年工作部署,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指标
(一)总量
2015年度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560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260公顷,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300公顷。
(二)用地结构
在2015年度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7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50公顷;住宅用地90公顷(其中: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65公顷、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2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00公顷。
(三)空间布局
2015年建成区土地供应量不高于全市土地供应总量的30%,城市功能拓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的土地供应量不低于全市土地供应总量的70%。
三、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建设用地供应向汤岗子新城、高新区激光科技园、精细化工产业园、达道湾新城、千山国际文化旅游产业园倾斜,保障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兼顾其他区域建设用地供应,实现城市空间均衡发展。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1、重点发展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轻工业项目,加快推进激光科技、高端阀门、精细化工、健康制造等新兴产业集群建设。重点推进航天特种泵阀产业园、中科化工煤焦油、海龙重工机械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全面建成光通信园、电源园、哈工大工业园等园区,保障建设用地供应。
2、确保各类政策性住房及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供应量不低于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从严控制商品住房项目单宗土地出让规模,出让面积不超过20公顷。
3、加速推进鞍海一体化。以汤岗子等新城新市镇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建设大道、黄山路、鞍山路东西延等道路建设,加快推进350健康产业园、文化中心和规划中心等项目建设,把汤岗子新城打造成为全国循环产业示范基地。实现鞍海交通一体化、基础设施一体化、产业一体化。
4、保障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养老等民生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供应。发展社会养老事业,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健康与养老服务业。加快鞍山师范学院新校区建设,加快推进市中心医院全科医生培养基地建设。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继续实行“五统一”供地制度,全部实行净地出让;加快新征建设用地的供应,在征地手续报批的同时,做好供地的前期准备工作;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不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项目不予供地。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项目用地继续全部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根据市场供需情况、房价上涨情况,适时调整土地供应数量,充分发挥土地供应宏观调控作用。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1、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充分发挥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要及时完成所申报的拟出让宗地的征地、拆迁等工作,具备供地条件的宗地要及时申报。
2、逐步健全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工作机制。一是提高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调控能力;二是加强计划实施过程的沟通和协调,进一步完善市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实施计划的联动机制。
3、加强计划的***管理。市国土局对计划执行情况要及时总结,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实施的,及时会同相关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六、本计划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
鞍山市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