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积极支持农村新型合作经营主体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近日,市财政局农业处在开展省级专项资金扶持农民合作社评比中,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程序进行评估认定。中标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客观公正地评选出符合扶持条件的合作社13家,每家获得20万元-25万元不等的财政资金,共计298万元。评审结果经网上公示后,财政扶持资金将尽快拨付。通过此次评选,财政资金进一步为农村新型合作经营主体起到发展壮大作用,引领他们带领农民进入市场、增加收入、一起发展致富,产生了较好效果,既完成了国家、省部署的工作任务,又得到了农民群众的一致欢迎。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2 06:50:2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