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抚顺市受理群众来电来信办理情况汇总表(第十二批)
序号 | 受理编号 | 举报县市区 | 举报内容 | 重点关注 | 是否属实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LN2020LD0906FS01 | 顺城区 | 移通社区35号楼院内小区地面改造,未恢复硬化,周边居民在这里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污染环境,影响小区居民生活。 | 否 | 属实 | 2020年9月8日,抚顺市顺城区住建局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投诉人反映的移通社区35号楼原在抚顺市顺城区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内。由于该工程与滨江景苑小区动迁范围发生交叉,及时停止了施工。但由于近日连续降雨,已挖开的路槽内有积水,不具备回填条件,未将路槽填平覆盖,导致周围居民将生活垃圾和装修残土堆放在该处。 | 该案已办结。 | 无 |
2 | LN2020LD0906FS02 | 新抚区 | 南花园湖上游有企业排污,污染湖水,导致下游的人工河河水浑浊。 | 否 | 不属实 | 经市、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联合检查,南花园湖上游有两家大型工业企业,分别为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页岩炼油厂、远东页岩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其中页岩炼油厂无污水外排口,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循环使用,雨排口水质清澈。远东页岩炼化污水总排口在线数据达标,雨水监控池无油,雨排口水质清澈。 | 下一步,市、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将加大巡查频次、巡查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查处。 | 无 |
3 | LN2020LD0906FS03 | 望花区 | 举报人对LN2020LD0830FS02案件的办理结果不满意。1、举报人认为办理结果中的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当地居民采用无人机取证,发现:东阳机械厂内没有建设厂房,没有洒水车,没有堆料覆盖;2、工厂在农田东侧挖了两个渗坑,用于排放生产用水,生产废水变色有味,渗透到农田里,影响农民的庄稼生长;3、开发区环保部门表示,东洋机械厂没有仓储环保手续。 | 否 | 部分属实 |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 无 | 无 |
4 | LN2020LD0906FS04 | 望花区 | 四粮库新建一个煤场,煤炭转运过程中产生大量扬尘,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 否 | 部分属实 | 9月7日,望花区相关部门会同属地街道到现场走访调查核实,经查,辽宁福缘煤炭有限公司租用抚顺市九龙油脂储备有限公司(原四粮库,位于望花区黑山路3号)场地,主要经营煤炭业务,现场地内堆积大量煤炭,煤堆大部分有防尘处理,小部分裸露在外,且煤炭在转运过程中确实存在扬尘。 | 望花区相关执法单位,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加强防护措施,对裸露存放的煤炭进行覆盖,进行规范的防尘处理,并加强在转运过程中洒水喷淋频次,减小扬尘,并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 无 |
5 | LN2020LD0906FS05 | 顺城区 | 三年来,新华嘉园小区3号楼3单元201室住户将捡拾的垃圾堆在天竺社区办公室西侧墙角,污染环境, 且异味扰民。 | 否 | 属实 | 2020年9月7日,抚顺市顺城区新华街道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投诉人反映的新华嘉园小区属封闭式小区,小区内环境卫生由物业公司负责。投诉人反映的单元住户有2位80岁以上老人,平时有捡拾垃圾变卖的习惯。存在将捡拾的垃圾堆积在楼门洞外,即天竺社区办公室西侧墙角处情况。 | 该案已办结。 | 无 |
6 | LN2020LD0906FS06 | 望花区 | 距离45-1号楼不足5米处有一废品收购站,院内院外堆积大量垃圾,严重影响环境卫生和附近居民楼居民出行。举报人多次向市长公开电话办反映,均未得到解决。 | 否 | 属实 | 9月7日,望花区相关执法单位会同属地街道到现场走访调查核实,经查,举报地点为机修社区10委18组,此处确实存在一废品收购站,且院内外堆积大量垃圾,影响卫生环境和居民出行。 | 望花区相关执法单位要求相关责任人立即整改,并向废品收购站负责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3日内整改完毕,目前,完成整改的60%,已解决了居民出行难的问题,10日前将整改完毕。 | 无 |
7 | LN2020LD0906FS07 | 顺城区 | 环卫部门在施家河两岸设置多个垃圾箱,但垃圾不是每天清运,导致垃圾堆积,异味扰民,并污染施家河。举报人曾多次向市长公开电话、民心网反映,均未得到解决。 | 否 | 属实 | 2020年9月7日,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道、河北乡人民政府会同顺城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环卫)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投诉人反映的施家河两岸共有4个青海斗,农村地区青海斗随满随清,并非日产日清,存在周边居民、企业和外来人员将垃圾倾倒在青海斗,垃圾大量集中堆放、清运不及时、有异味问题。施家河通过前期黑臭水体整治,污染问题已解决,本次现场核查发现有少量垃圾散落在河内。 | 该案已办结。 | 无 |
8 | LN2020LD0906FS08 | 望花区 | 法库市场南端,东洲大药房北侧有一下水井堵塞十余天,返脏水,一直无人处理,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 否 | 属实 | 9月8日接到投诉后,望花区相关单位、属地街道迅速到现场进行核实,法库市场南端,东洲大药房北侧有一下水井堵塞,返脏水,情况属实。 | 目前,因降水,不具备施工条件,待天晴后方可施工,预计2天内解决下水井堵塞问题,并将路面清理干净。 | 无 |
9 | LN2020LX0906FS09 | 抚顺市 | 《抚顺市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调整技术报告》存在多处造假:1、报告第161页-212页,南杂木80%的企业没有接入污水管网,而报告中写成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且企业生产状态、用水量、废水排放量等多处造假;2、报告第121页、第131页、第132页,直接将《技术规范》(HJ338-2018)规定的3000米篡改为2000米;3、报告的封面和首页公章为不带防伪码的假公章。(9月6日,共有28封来信反映此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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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问题1和 2,我们已向《技术报告》的编制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发函,由编制单位提供情况说明。 3、中国环科院所出具的《技术报告》所盖公章确实有防伪码,只提供加盖公章的《技术报告》10本,因专家论证及申报需要,经中国环科院同意,对《技术报告》进行复印(共复印约100本)。在复印带有公章页面时,由于纸张及扫描等因素造成所印中国环科院公章防伪码不清。因此,该《技术报告》所盖公章及内容不存在造假行为。 | 鉴于编辑排版错误对《技术报告》的科学性、合法性、真实性没有影响,在以后对《技术报告》的重新编印和使用中加以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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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LN2020LX0906FS10 | 清原县北杂木镇 | 2018年10月清原县政府下令将北杂木地区的企业全部关闭,企业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被迫全部关停,设备全部拆除。2019年11月,清原县政府又将企业所在地从一二级保护区划出,变为准保护区,现在清原县政府要求企业做环评,并在验收后恢复生产。企业质疑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的依据,认为不合理,并担心保护区的划分会不会再次变更。(9月6日,共有19封来信反映此问题) | 否 | 部分属实 | 经查,2017年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抚顺市大伙房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还有213家工业企业未依法关停拆除”涉及清原县大伙房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工业企业102家,清原县政府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北杂木保护区内的企业进行关闭。2019年10月8日省政府印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抚顺部分)的批复》(辽政〔2019〕110号),将清原县北杂木调整为准保护区,清原县政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企业完善相关手续,进行复工复产。目前,上级尚未下发对水源地进行重新调整的相关文件。 | 清原县政府将加大对北杂木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同时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 | 无 |
11 | LN2020LX0906FS11 | 东洲区 | 2019年4月东洲区政府对位于大伙房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十家企业进行强行关闭。在此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事实认定不清问题,对于强行断电造成的损失没有给予补偿,没有保障这十家企业的合法权益。(9月6日,共有10封来信反映此问题) | 否 | 部分属实 | 经调查核实,投诉反映的十余家企业,位于东洲区章党镇,处于大伙房水库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依据《辽宁省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九条第九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东洲区政府依法依规,按照法律程序予以关闭。因企业未执行东洲区政府关闭令,故实施强制断电,强制断电造成的经济损失不予补偿。 | 该案已办结。 | 无 |
12 | LN2020LX0906FS12 | 抚顺市 | 葫芦岛众杰公司,在抚顺乱倒粉煤灰,举报人曾向抚顺市环境监察局反映过, 但一直未处理。 | 是 | 部分属实 |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 目前调查取证正在进行中,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调查结果对案件责任主体予以处罚。 | 无 |
13 | LN2020LX0906FS13 | 抚顺市 | 举报人对LN2020LD0830FS07举报案件公示的结果不满意,举报人存在以下几点质疑:1、抚顺市在清理整顿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南杂木工业集聚区)违规项目过程中,未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未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整改方案(辽委发【2017】50号)整改,于2019年10月8日,通过采取将大伙房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调整为准保护区的方式,以调代改; | 否 | 部分属实 | 1.南杂木工业园区内企业在2018年10月31日被县政府关闭后,有个别企业存在偷着生产的行为,南杂木镇政府和生态局在定期巡查发现后,及时进行了制止。连升木业加工厂的自备井地下水污染问题,由县政府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调查,结合参考文献,调查单位得出结论:南杂木调查区域内地下水锰超标问题,是受土壤地质因素、地下水储量变化因素的影响,这一结果也于历年来浑河水质检测结果相一致;结合现场走访情况,可以排除企业工业锰污染可能。 | 1.为保证木材市场业户用水安全,新宾县南杂木政府为木材市场内业户建设了自来水管网。新宾县水务局已向木材市场内有水井的业户下达了《新宾满族自治县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禁止使用地下取水工程》的通知,禁止业户再使用水井。 | 无 |
14 | LN2020LX0906FS14 | 抚顺市 | 2019年4月东洲区政府对位于大伙房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十家企业进行强行关闭。在此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事实认定不清问题,对于强行断电造成的损失没有给予补偿,没有保障这十家企业的合法权益。(9月6日共有2人来信反映此问题) | 否 | 部分属实 | 经调查核实,投诉反映的十余家企业,位于东洲区章党镇,处于大伙房水库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依据《辽宁省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九条第九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东洲区政府依法依规,按照法律程序予以关闭。因企业未执行东洲区政府关闭令,故实施强制断电,强制断电造成的经济损失不予补偿。 | 该案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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