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规章中不合理罚款规定清理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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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5日发表
〔2021〕第5号
根据《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清理省政府规章中不合理罚款规定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法组办〔2021〕5号)要求,市政府对3部市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其中涉及罚款的市政府规章2部。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达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达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继续有效。
二、《达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达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拟修订。
达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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