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正式启动政府立法规划项目申报工作
日前,抚顺市正式启动政府立法规划项目申报工作,这是抚顺市首次开展政府立法规划工作。
编制和实施立法规划,对一定时期的政府立法任务作出总体设想和统筹安排,可以增强立法工作的自觉性、系统性、科学性和计划性,避免盲目性、重复性、分散性和私利性,对促进立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地进行,保证立法与社会需求之间的协调、保证政府法制体系的和谐统一具有重要意义。
为推进政府立法规划工作,抚顺市政府下发了《关于申报市政府2018—2020年立法规划项目的通知》,要求各申报单位要从执行法律法规的实际需要出发,从有利于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情况出发,提出2018—2020年间拟制定、修改或废止的立法项目,而且要对每个申请项目的立法必要性可行性、立法依据、政策依据、拟确立的主要制度、涉及的行政执法事项、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建议立项时间、拟完成计划时间等内容作出说明。通知还要求,如果各现行有效规章的起草部门不提出修改或废止规章的申请,也要作出相应说明。
据了解,申报工作结束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将对立项申请进行汇总研究、细致梳理、认真审查,拟订2018—2020年抚顺市政府立法规划和2018年立法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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