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义县财政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 2018年3月12日至4月2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财政局进行了巡察。2018年6月25日,县委巡察组向财政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财政局党委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了整改方案,精心组织整改工作。通过努力,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接收反馈意见,明确责任积极整改
巡查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客观准确、符合实际,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财政局党委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并全面接受县委巡查组的巡察反馈意见。我们针对问题,深刻反思,认真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领导班子以身作则,全员参与,积极投身到反馈问题整改中来,以整改实效推动财政工作稳步发展。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财政局党委于6月27日召开党委扩大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针对领导班子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会上,党委书记郭刚与班子成员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逐条进行了对照,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确定了整改措施,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进行了细化分解,确定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我们成立了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的具体协调组织工作。局党委要求,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把积极整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分管领导承担各自责任,各股室负责人负责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落实任务分解表,严格按照整改时限,扎实推动整改。结合实际建立工作机制,通过层层约谈督促、层层检查督促、层层宣讲督促,传导压力,压实整改责任体系
(二)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
通过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反思警醒,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形成了《中共义县财政局党委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中共义县财政局党委党建方面存在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中共义县财政局党委内设机构普遍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问题和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两个专项整改方案,责成各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根据整改方案要求认真进行整改。要求机关干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不等不靠,立行立改。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务必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巡察组反馈意见在规定时限内全部整改到位。
(三)强化督导检查,推进整改落实
在整改工作中,领导班子成员勇于担当,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督导落实。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巡察整改督查工作机制,针对反馈问题,定职责、定任务、定时限,对巡察组反馈意见中的问题整改进度进行***督查,定期汇报。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对整改不到位、进度缓慢的部门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纠正,严肃整改,限期处理解决好存在的问题。
二、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存在问题:党委领导弱化,缺乏责任意识。
一是记录不规范,记录内容混乱,党委会、班子会和中层以上干部会议都记录在党委会议记录中。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义县财政局会议制度》(义财字[2017]18号),保证县财政局机关及全县财政工作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程序化,规范会议组织程序,提高会议质量和工作效率,增强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全局职工大会设置了不同的会议记录簿,规范了会议记录,做到了会议规格明确,记录内容清晰。
二是党委抓大事议大事不够,局党委会议记录多记录些事务性工作,而“三重一大”方面内容较少,局里所有经费支出没有制定方案和上会研究。
整改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对全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促进沟通、加强协调,群策群力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完善了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内容界限,避免交叉。党委会研究党的建设以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三重一大”方面的工作,局长办公会研究业务工作,局里经费支出制定方案并上会研究。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正确行使权力,防止权力滥用。
三是财政指标文下发不严谨,没有写明下发单位、指标金额、落款没有主题词和抄送单位。
整改情况:我们规范了指标文格式,做到行文符合财政指标文规范要求,写明下发单位,明确文件格式、文字字号、文字字体、指标金额、资金用途、列支科目等,落款要提炼主题词,明确发送单位、抄送单位、印刷份数等。同时责成预算股对指标文进行分类归档,做好留存备查。
2、存在问题:扶贫资金核算管理不规范。2016年县财政扶贫资金未实行县级报账管理。
整改情况:完善了《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遵循权责匹配、精准扶贫、公开透明、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规范资金使用拨付程序,明确主体责任,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按照现行要求执行辽财农【2017】年305号文件,此文件没有要求实行县级报账制,辽财农【2014】131号文件已废止。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存在问题:党内政治生活缺失。
一是2013年以来局党委没有召开专职党建工作会议,没有对党员干部思想状况进行分析。中心组学习没有计划,个人笔记内容简单,次数较少。
整改情况:财政局党委制定了《中共义县财政局党委
党建方面存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于党建方面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系列***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按照巡察整改意见和建议,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提高到新高度。召开了专职党建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2018年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完成了学习任务,个人学习笔记达到了全面完整。局党委通过谈心谈话了解分析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
二是历年党建档案材料不齐全,档案管理混乱,专题学习材料缺失。
整改情况:我们完善了党建档案材料和专题学习材料,切实做好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编目工作,保证党建档案的齐全完整,提高案卷质量,力争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三是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没有达到红脸出汗,存在走形式走过场。
整改情况: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要求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规范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既参加党的民主生活会,又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避免走形式、走过场。
四是支部材料缺乏系统、完整性,部分档案材料不齐全。
整改情况:按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要求按照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运行规范、活动经常、档案齐全、作用突出6个方面整理补充完善了党支部档案材料,做到了分类清晰,完整系统。完善了党支部各项制度,支部党员大会记录簿、支委会记录簿、党小组会议记录簿、党课记录簿、组织生活会记录簿、党员活动记录簿、党费交纳记录簿做到了记录完整、符合规范。建立了党员花名册、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认真填写党员记实卡、党员党费证。各项支部材料达到了资料齐全、记录详实、管理规范。
2、存在问题:发展党员、收缴党费执行不严格。
一是2013和2014年发展3名党员,其中个别积极分子考察情况表中没有支部书记签字。
整改情况:我们对2013年以来发展党员的材料进行了认真自查,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已经由所在支部支部书记按要求对积极分子考察情况表进行了签字。
二是入党志愿书上名字有涂改痕迹。
整改情况:在今后发展党员过程中一定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准备各种材料,做到信息真实、填写规范、全面具体,避免失误。
三是2018年局机关第二党支部,在向上级部门上缴党费时,没有经办人签字。
整改情况:经办人已按要求在上缴党费表上进行了签字。我们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党费收缴工作,制定了《财政局党费收缴制度》,督促党员必须按期、按规定足额交纳党费,党费由专人负责,按月收缴,详细填写《党费收缴登记簿》和《党费证》。今后在收缴党费中严格执行收缴标准、交纳时间,确保每名党员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履行签字手续,认真做好记载。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存在问题: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力。2013年以来局党委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各股室发生违纪问题不提醒、不约谈;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缺失有效的追责办法,“两书两卡”签订不及时,存在走过场现象;党委廉政约谈制度落实不到位,没有形成常态化。
整改情况:局党委召开了专题会议,进一步深入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学习讨论,局党委班子进一步提高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认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书记、局长是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明确分工,层层负责,签订了“一岗双责”承诺书,并将其纳入班子成员年度考核。
2、存在问题: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几届纪委零办案,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2013年至2015年没有一岗双责承诺书、局机关中层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没有进行申报,监督责任严重缺失,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未能有效解决,存在不想追究、不愿追究、不敢追究的现象。
整改情况: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认真开展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党员干部的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查处那些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领导干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积极探索有效开展监督的方式方法,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创新工作思路,转变监督方式,制定了廉政约谈方案,对各股室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3、存在问题:个别部门存在“门难进、脸难看”,机关干部作风懒散、纪律松弛。
一是个别部门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也存在到预算单位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问题。
整改情况:利用机关学习日、党员活动日开展学习活动,对全体机关干部进行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教育,提升机关干部的素质和觉悟,增强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管理,切实做到按制度办事。
二是存在迟到早退、不按时签到、外出报备不及时现象。
整改情况:加强机关考勤,职工每天8点半上班前进行签到;我们制定了《职工请销假制度》、《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请假、休假要填写审批表,由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办公室、局长分别签字审批,由办公室留存备查。办公室每周进行两次检查,重点检查迟到早退、不按时签到、串岗、外出报备不及时等,将每次检查结果统一存档。目前迟到早退、不按时签到、外出报备不及时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
4、存在问题:内设机构普遍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1)财政专项支出进度迟缓,拨付不及时不到位。2013年至2017年,每年都有没有按照上级下达的专项指标拨付资金。
整改情况:认真分析、说明财政专项支出进度迟缓,拨付不及时、不到位的原因,多方筹措资金,积极努力,争取尽快拨付专项资金,达到上级要求。
(2)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部分预算单位的建设项目完工后,因项目资金没到位而不及时申报竣工决算,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不能及时入账,使资产游离于账外,导致账实不符。如抽查教科文股下发的指标文项目,2016年义县大榆树堡镇中心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总投资328万元)已竣工投入使用,但学校未及时列入固定资产账目管理,财政局在资产管理方面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彻底进行清产核资,对固定资产未入账的单位督促其及时入账,做到账实相符;进一步做好各单位的国有资产动态管理工作,为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供可靠依据。义县大榆树堡镇中心小学未入账的教学楼,已督促其增加固定资产帐,入账手续已办理完毕。
(3)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管理不完善。
一是采购办是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机构,采购中心属于政府采购的执行机构,而采购中心目前只是对业务工作进行监督,没有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导致采购办与采购中心职能混淆。
整改情况:目前已将辽宁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辽财采【2017】480号)文件转发各单位并全面执行。事业单位改革后,按上级核定的职能开展工作,做到政事分开,职责明确,确保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进行。
二是2017年政府采购没有进行预决算管理。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加强决算管理。
(4)财政评审中心不应以其评审结果作为工程竣工决算的依据。2017年工程决算应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而评审中心仍以其评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如:义县2017年大凌河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600万元),以财政评审中心评审结果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
整改情况:我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负责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是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严格进行申报、设计、招标、施工、竣工验收的,施工过程中由市开发办指定的监理公司全程监理。我们按照上级要求所做的内业文件中,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报告是其中必须要有的一项,在竣工结算中,我们并不以评审报告作为依据进行竣工结算,而是以第三方评估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
(5)财政各部门预算执行不严格。
一是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不能全面反映预算单位的真实收支内容,导致预算追加经费弥补基金支出成为普遍现象。
整改情况: 2018年编制部门预算时,充分考虑各预算单位各项收支内容,优化支出结构,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做到部门预算编制完整,减少预算追加。
二是未按规定比例设置预备费。2015年县人大批准,全县安排公共预算支出194812万元,剔除安排的预备费992万元,当年公共预算支出193820万元,实际安排预备费1938万元,少安排预备费946万元。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预算法》,2019年在部门预算中按比例足额提取预备费。
三是财政预算调整应当在当年9月末结束,但财政在2016年12月和2017年11月才批准调整财政预算。
整改情况:按《预算法》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预算调整。
(6)财政非税收入征缴环节存在漏洞,没有做到应收尽收。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应负责统一管理全县非税收入账户并监督执行,但目前管理存在漏洞。如:2013年盐业管理办公室未开具正式罚没款收据罚款87000元,开具正式罚没款收据罚款40000元,共计127000元未上缴县财政;2017年市场监督管理局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未将检验费108031元及时上缴财政局非税专户。非税收入征缴监督不力。
整改情况:已将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下发给各执收执罚单位,督促其严格遵照执行。2013年盐业管理办公室开具正式罚没款收据罚款40000元于2014年已上缴县财政。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非税收入征缴监督,加大检查力度。
(7)财政综改办项目招标不规范。经抽查,义县201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监理项目应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而义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采取了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整改情况:从2017年开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监理项目全部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8)财政监督检查局执法力度不够。2013年至2016年没有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没有卷宗,监督检查职能明显弱化,影响财政监督检查的有序开展和实际成效。
整改情况:我们对时任财政监督检查局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本人也认识到了自身工作的不力,进行了自我批评。我们对现任财政监督检查局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要求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发挥财政监督检查职能,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目前,财政监督检查局对非税收入2016年至2018年“降费”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9)县直财务会计核算中心审核不严,账务处理不及时。
一是核算中心违规大额支现,如:2013年3月,现金支付办公经费等89774.8元;2017年12月,现金支付409570元。
整改情况:经核查,2017年12月支付的409570元为转账支付并附有采购明细。核算中心作为县直部门会计代理机构,虽然行使会计核算和监督职能,但会计主体是各预算单位。我们对核算中心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了约谈,指出了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存在的问题。核算中心已下发通知,要求各报账单位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规定,除条例规定外,各单位业务结算必须通过银行账户进行转账结算。加强对会计和各报账单位报账员业务培训,学习财经法律法规,增强业务知识。
二是把关不严,个别预算单位超标准支出公用经费,如:水利局下属单位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车燃费严重超标。
整改情况:我们约谈了核算中心负责人和财务人员,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严控“三公经费”,确保“三公经费”不超上年标准,核算中心会计及时向单位通报“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时向预算单位预警和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是部分预算单位固定资产增减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如:2013年12月,林业局购买电脑21021元,没有进入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我们约谈了核算中心负责人和财务人员,下发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尤其是林业局加强对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对盘盈、盘亏、毁损的资产及时办理增减手续以便核算中心会计进行账务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以上是我们开展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基本情况,尽管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县委巡察组的要求和广大干部群众期盼相比,仍还存在一些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县委巡察为契机,按照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继续抓好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确保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1、强化责任担当,紧抓整改工作。加强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全面推进整改工作。对已整改的要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3、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整体功能。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全面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行风,实现我县财政事业的稳定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单位地址:义县建设路东段3号
联系电话:0416--7721681
电子邮箱:lnyxczj@163.com
中共义县财政局委员会
201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