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与辽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达成投资合作协议
11月28日上午,阜新市人民政府与辽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合作签字仪式在市迎宾馆隆重举行。市长潘利国和辽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树元分别在“辽宁能源”入投阜新市商业银行及在阜建设20万千瓦风电场框架协议书上签字。这标志着这两个项目已全面正式启动。 辽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是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大型国有独资公司,是省政府授权的投资主体和国有资产经营主体,是经营省本级电力建设基金和管理省级电力资产的出资人。目前,企业拥有15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企业资本金46亿元,总资产达80亿元。 签字仪式上,潘利国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刘树元一行来阜表示欢迎。他说,多年来,辽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对阜新的发展和建设给予了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此次与阜新达成投资合作协议,是辽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突破阜新”战略的一次强有力行动。阜新市委、市政府及全市人民非常欢迎辽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来阜新投资、合作、发展。以此次双方投资合作的两个具体项目的全面启动为契机,阜新市政府将组织专门的队伍,制定工作方案,排定项目建设时间表,并将举全市之力,为项目的落实提供全方位的良好服务,以此加速推进阜新“风电城”建设步伐。 刘树元在签字仪式上介绍了辽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他说,阜新是省委、省政府支持发展的重点地区,辽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将在“突破阜新”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全力推进与阜新的投资合作,并通过支持阜新的发展、建设,实现企业与地方的双赢。 副市长王恩滨、市长助理张本刚、辽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何健勇等出席签字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