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疫情文圣在行动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开展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蓝盾二号专项监督检查
为更好地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根据省卫健委《关于开展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蓝盾系列专项行动”消毒专项监督检查(第2号行动)的通知》(辽卫办发[2020]13号),区卫健中心组织卫生监督员在全区开展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蓝盾二号消毒专项行动”。
对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对药店进行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了消毒剂生产单位资质、消毒剂质量、紧急上市的消毒剂备案情况;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销售的消毒剂是否在有效期内、消毒剂索取证明文件是否齐全等情况。对恢复营业的大型商超、住宿宾馆、美容美发等公共场所主要检查清洁消毒保洁方法、清洗消毒设施、布草间的配备及卫生状况、专用消毒间(区)设置、清洗消毒记录、卫生索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等情况。检查中要求,要做好室内通风及门把手、地面、柜台、座椅等消毒工作。严格执行公共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制度,工作人员及顾客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通过监督检查,辖区内消毒产品经营单位均能通过正规渠道进货,严格落实索证制度。各公共场所应对疫情的消毒工作基本到位,均能配备专兼职消毒员,每日开展环境消毒工作。存在的共性问题是对消毒药品配制比例及消毒方式不了解,监督员现场对从业人员进行讲解指导,并发放疫情防控宣传材料和消毒指导书。针对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追踪,保证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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