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上罗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上罗镇按照中央、省、市、县部署,认真学习贯彻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推进重点领域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9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00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44条,其他信息156条。内容涵盖了机构信息、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信息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型
1.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重点公开了扶贫、优抚、教育、劳动、就业、保障等方面政策,医疗、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方面的信息,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流程等信息。
2.政务活动情况。通过“党务、政务、村务”点题重点公开了我镇大型政务活动和政府各项议议定的主要事项,我镇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过程及结果等方面情况。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重点公开了重大项目的招投标情况;财政预算、决算、审计情况以及民生工程资金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共财政拨付、使用、监管情况。
4.政府机构和人事管理情况。重点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包括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相关信息。
(二)信息公开形式
1.通过政府政务网进行公开。
2.通过公开栏进行公开。
3.下发文件或宣传单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 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信息的收集程度不够、重视度不够、内容相对较单一。信息大部分仅由办公室撰写,相关业务办公室报道较少成信息。
2.对《条例》的理解不够深入。不能清楚把握哪些信息可以主动公开、哪些信息可依申请公开、哪些信息依法不能公开,对本镇生成的各类信息的分类标准较为模糊,信息更新及时性不足,没有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公开相应的政府信息。
3.宣传引导不足。社会舆论氛围欠缺,村社干部、基层百姓没有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对政府工作的主题方向、工作动态了解不足,出现理解误差,一定程度上导致政府工作的开展不顺。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对政务公开信息工作人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深入学习《条例》,确保对各类政府信息有明确的科学分类意识,保证及时对信息的更新。
2.加大宣传力度。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3.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监管力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4.争取资金的投入,确保必要的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