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实效
海州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简政放权的接收方,先后于2004年、2008年、2011年、2013年、2014年五次,承接市下放行政审批事项68项,承接市委经济管理权限5项,对于承接的权限先后以阜海政办发[2005]15号、阜海政发[2012]3号、阜海政发[2013]35号、阜海政发[2014]21号的形式向全区进行了公布,并及时召开涉及的行政主体部门会议,明确职责和权限,积极主动争取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对接工作,理顺职能,开展工作,确保权限放得下、接得住、落得实,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同时,对于下放的管理权限及时甄别出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制作了《海州区行政许可项目目录》(30项)和《海州区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56项),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取消或简化前置性审批,确需设置的行政审批事项,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并一律向社会公开,要求《目录》之外事项,一律不得实施审批,从而有效规范了权利运行,提高了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