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纪委监察局抽查公车停用情况
昨日,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预警应急响应。市纪委、监察局针对公务用车停用情况进行了抽查,抽查的单位执行情况总体良好,未发生违规现象。
2月20日,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市交警支队对重污染天气情况下,部分单位公车停用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抽查结果表明,一些单位普遍存在对预警应急响应情况不清楚,未收到市应急办发出的预警信息,未按应急预案停用公车,或工作人员对应急预案的有关内容不够清楚等情况。
针对抽查情况,为保证应急预案的全面落实,市纪委、监察局于21日上午分别向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市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下发了《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停用工作的紧急通知》,并要求上述单位于22日18时前将《重污染天气停用公车名单》上报至市纪委、监察局。通知下发后,外事办、市民宗局、市交通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局、市国税局、市质监局、市烟草专卖局、市银监分局、建设集团、市一中心医院、华北电力大学、河北大学、河北金融学院、市二医院等15家单位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停用公车名单。
24日,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市交警支队,对存在迟报停用公车名单的单位当天实际落实公务用车单双号限行情况进行了抽查。抽查结果未发现有违规使用公车情况,各单位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市国税局等单位甚至以超过50%的比例停用公务车。
据了解,市纪委、监察局还将进一步加大重污染天气情况下,公车停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保证工作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