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监测
为维护价格稳定,宝山区发改委(物价局)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预警,关注重要商品价格变化。
区发改委以食用油(散装精制豆油、海狮牌5公升桶装精制大豆油)、猪肉(腿精肉)、粮食(普通大米)、鸡蛋(散装新鲜洋鸡蛋)、成品油(90#、93#汽油、0#号柴油)、农业生产资料、房地产价格等关系居民生活的日常主副食品及基本农业生产资料作为价格监测调查巡视的上报品种。专门落实相对固定的监测点为巡视单位。严格执行巡视制度的各项规定并指定价格监测监督科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每星期去超市及农贸市场进行2—3次价格监测。按时、准确上报有关监测项目和相关文字材料,同时还加强分析预测、及时分析重要商品价格及主副食品价格的走势,提出建议措施。按照市发改委(物价局)要求,每月15号为报告日,在此之前做好数据收集并形成报表和文字材料按时上报。当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情况时,及时对价格变化和市场预期情况,商品和服务成本、产销、库存情况,价格突发性上涨和商品抢购脱销情况及居民或媒体反映的价格波动的情况等进行调查并主动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