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县民政局通过开展“阳光低保”专项行动,真正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进退”的动态管理机制,使“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也得到了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目前,我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309户、463人,农村低保对象6327户、11056人。
县民政局通过制定不违规干预低保工作、不违规办理低保《承诺书》,增加了承诺内容,扩大了签诺范围,县乡各级民政干部、社区及村(居)“两委”班子成员、低保经办人员全部签订了《承诺书》,向群众作了公开承诺,共签订承诺书2471份。严格执行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对101名享受低保待遇的各级低保经办人员、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工作人员、村(居)“两委”成员的近亲属,由县民政局直接进行入户核查和备案,确保备案核查质量。
此外,县民政局将班子成员、中层领导干部及相关业务科室全体人员的《承诺书》在县民政网站进行公示,将各乡镇(街道)低保经办人员的《承诺书》在各自的低保办理窗口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少于10天,让群众直接感受到了民政工作的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