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已初步完成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指标测算
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制度是《森林法》确立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科学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实行最严格的采伐限额管理制度是保障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的需要。现行的经***批准实施的“十三五”森林年采伐限额将于2020年执行期满。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编制“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19〕99号)和《上海市“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方案》要求,本市于3月初启动了“十四五”森林采伐限额的编制工作,经数据整理、汇总和分析,现已完成 “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各类采伐指标的初步测算工作。
此次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是以上海市2019年森林资源年度监测成果为基础,严格执行持续利用、保护优先,坚持责、权、利统一和实行总量控制、分项管理等原则,展开各类指标的基础数据的分类统计和指标测算。
此次编限主要以闵行、宝山、嘉定等9个郊区国有、集体、非林业系统等为编限单位,采用国家林草局统一下发的合理年伐量测算系统,充分考虑上海森林资源分布和结构特点,按照公益林、商品林分类,分别各林种、树种和林龄结构等统计数据测算各采伐类型合理年伐量,从而确保本市“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用性。下一步将针对“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合理年采伐量征求各编限单位意见,并结合国家林草局的初审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建议指标后按相关程序进行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