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河新区先行先试探索建立容错免责工作机制
作为全市建立容错减责免责机制试点单位,新年伊始,漳河新区采取系列措施,完善细则,明确情形,规范程序,探索落实市委“十个区别开来”有关规定,在新区形成鼓励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一是广积良策,优化方案。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广泛征求党委班子成员和项目建设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对推动新区跨越发展过程中容易踩红线、破常规、担风险的情形进行梳理提炼,纳入实施细则规定范围,详尽列举了应当区别对待的35种情形和按程序可以进行容错减责免责处理的7类问题。有关规定在年度工作大会进行宣传,并进行张榜公示,帮助干部明确政策界限,打消心头顾虑,专心干事创业。
二是细化责任,规范流程。为保障容错减责免责机制顺利运转,新区成立了党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细化了减责免责申请、调查、认定、暂缓、反馈、备案等工作程序,明确了责任制考核、干部提拔任用、行政问责和追究党政纪责任等4种具体结果运用范围,为切实落实容错免责规定提供了政策保障。
三是探索试用,积累经验。积极探索试用容错减责免责实施细则。新区建设环保局责任人程某某因部分环境问题整改不到位被诫勉谈话,考虑到其本人对养殖污染问题及时发现调查,按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对排污沟进行拆除和封堵,及时消除了负面影响。新区对程某某同志在干部提拔任的党风廉政审查环节中,免予一票否决,以干部身边的例子宣传了容错减责免责规定精神,弘扬了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强大正能量。(漳河新区纪委郭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