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作废声明(吴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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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7月09日发表
吴玉文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建昌县素珠营子乡素珠营子村二组,土地面积349平方米,宅用字第61号土地所有权证遗失,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玉文
2023年6月30日
责任编辑:张玖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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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12:26:5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