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流转的调研报告
观凤乡位于西充县城北12公里处,距国道212线4公里,辖13个行政村,10122人,全乡幅员面积19.1平方公里。
近年来,我们通过土地流转、土地承包,成功引进嘉禾兴公司、航粒香、凯丰等公司,发展阳光绿地、千福园、英明家庭农场等种养殖基地12个农业合作社,新建柑桔产业园区300亩。拓宽了农产品的销售渠道,莲子、稻米、麻竹、禽蛋等土特产供销两旺。精心培育以农业观光、有机体验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旅游资源,打造千亩荷塘、十里竹海、茶马古道等景。累计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2000余人次,实现劳务创收6000万元。
一、取得的成绩
(一)减少了土地撂荒。据调查,凡是土地流转好且规范的地方,土地撂荒面积相对较少,反之则多。农户通过转包、入股、租赁等多种方式,将土地流转给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实行集中开发。
(二)促进了土地规模经营。流转后的土地通过业主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集中打造,形成了大产业、大基地,实现了土地的规模经营,有效地降低了成本,提高了土地的经济效益。
(三)促进了我乡劳动力移动和农民增收。农村土地流转,一方面创造了新的的就业机会,农民在享受地租的同时,可以足不出乡在自己所出租看的土地上打工,另一方面为在外务工农民解决了后顾之忧,安心务工,增加农务收入。
(四)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通过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和规范程序,建立流转长效机制等鼓励农民调整种植结构,全乡已发展葡果5000亩,建起汾河生态农业观光景点5个,发展康培珍贵苗木基地1300亩,产业结构得到优化。
(五)农业科技应用和机械化水平显著提升。土地流转到种植大户手里,不仅有利于推广良种良法,而且土地的规模经营也为提高机械化水平创造了便利条件,提升了农业生产效益,促进了农民收入的持续快速稳定增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近年来,我乡在农村土地流转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推进了土地流转工作的开展,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土地流转动力不足,农户积极性不高。从目前的土地流转的效果来看,农民还没有真正分享到现代农业发展带来的好处。一方面,土地流转后效益不明显;有的农户对流转后经济效益预见性差,从而影响积极性,使土地流转带动力不强。另一方面农村土地还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本生产资料,农民害怕失去土地后无着落。因此一些外出无对公农民把土地看作是今后生活的退路和保障,宁愿荒芜弃耕也舍不得将土地流转出去,从而限制和影响了土地流转。
2、管理机构不健全,配套服务跟不上。一是管理机构不健全。目前,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主要仍以转包、租赁、委托流转等几种形式为主,形式比较单一。在合同鉴证、纠纷调解等方面无专人负责。因为监管机构人员少、经费少等原因,难以开展对农民正确引导、法律咨询等日常工作。二是配套服务滞后。在土地流转中风险因素很多,风险防范薄弱,流转土地与农业保险、农业风险补偿、农业信贷担保等方面配套管理和服务都明显滞后。
经对以上问题进行分析,我们认为主要原因是:一是农民对土地收益的预期过高,影响了土地流转的规模。由于近几年土地收益增长明显,农户对从土地流转中获得收益的预期也随之不断提高。特别是《物权法》实施以后,农民对从土地上获取高收益的期望值进一步提高。二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增强了农民对土地这一基本生产生活资料的依赖程度。三是旧观念根深蒂固,承包土地流转困难。有的农民即使长年在外务工、经商,对土地的眷恋还很深,宁愿粗放经营也不愿意将土地流转出去,造成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四是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操作程序不规范。由于流转双方怕麻烦,不愿履行必须的手续,多数没有通过流转合同的形式来规范流转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极易发生土地纠纷。五是个别村级组织工作能力弱、在群众中威信不高,群众对干部工作不信任,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使绊子”,影响整地块土地流转。
三、解决措施
(一)坚持政策,尊重民意,稳步推进。我们以农民所需为出发点,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引导,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试点工作。一是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变的前提下,把不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作为先决条件,切实保障农户承包期内土地权益;二是按照 “自愿、依法、规范、有偿”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护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下硬性指标,不搞强迫命令,不违背群众意愿,不强行推进;三是把农民利益放在首位,保障农民土地流转收益权,杜绝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截留、扣缴和占用,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
(二)加大宣传,转变观念,形成共识。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命根子”。进行土地流转,关键要转变干部群众对土地的传统耕作理念。首先组织乡村干部和种植大户召开会议,开展土地流转培训,分析利弊,研究土地流转的具体操作办法。其次通过外出参观、典型引导、开展讨论等形式,使土地流转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
(三)加强力量,因地制宜,积极引导。一是乡派出工作组进村入户,帮助农民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消除了部分农民等待、观望、有意抬高转包费的现象,提高了农民通过土地流转发展高效特色农业的积极性;二是在村组中挑选思想观念新、敢说话、能办事的农民组成“流转小组”,积极协调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解决好土地流转中产生的纠纷;三是根据不同情况引导农民采取不同的土地流转形式,不搞一刀切。
(四)发挥政府监督服务职能,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为稳步开展土地流转试点工作,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合法介入土地流转各个环节,规范了农户的土地流转行为,保证了流转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一是规范流转土地登记手续。对流转的土地严格程序,统一进行登记、造册,对土地流转合同和档案规范化管理;二是有效监督双方草拟协议书或转包租赁合同,明确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形式、土地的位置和面积,指导流转双方合理制定土地流转价格及支付方式、流转年限和双方责权关系等,以保障流转双方的权益,提高土地利用率,实现了流转双方互利共赢。三是积极为流转土地的经营者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为农民增收创造有利条件。
(五)把土地流转同发展劳务经济和农村二、三产业紧密结合。一是加大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力度。免费凡为愿意外出务工的人员提供就业信息及法律服务。二是对年岁较大,已不适宜外出务工的劳动力,鼓励流转土地的经营者进行反聘劳作,确保他们既有流转土地的租金,又有再次务工的收入。三是对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农民积极鼓励和扶持自主创业,以减少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确保他们在土地流转后,有活干,有稳定的收入。
(六)不断提高土地流转效果。为更好地发展现代高效农业,进一步规范种植模式和技术,统一种植品种、病虫害防治和市场销售,为下一步土地流转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今后,土地流转工作将主要由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实施,不断扩大土地流转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