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漓管委到我县征求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案意见
桂江风
3月14日,市漓管委副主任石长进一行来到我县,就《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案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县领导王继芳及相关乡镇、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继芳首先汇报了我县当前旅游发展的情况,并就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说明。
据悉,为了加强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漓江风景名胜资源,结合实际而制定《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条例》。该条例将规定漓江风景区内的各项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在漓江风景名胜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从事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切实有效地保护和改善漓江生态环境。
会议过程中,与会人员分别围绕是否延长漓江风景名胜区的范围、保护漓江水域、排放生活用水、对漓江的水质进行整治等问题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当前我县主动融入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依托全域旅游发展,各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持续推进。挖掘了特色文化蓄实力,昭州古城旅游产业发展展现出新的魅力,漓江最后一公里、组团式运营,成为桂林全域旅游的新亮点。
市漓管委副主任石长进听取意见后,表示将会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将与会人员提出的建议融入条例的编写中。(记者 荣融)